明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7:04 来源:明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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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明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gguang.gov.cn/)公开。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明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03981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明光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在政府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4条。其中机构领导信息4条,机构设置2条,其他93条,部门动态59回复部门信箱6件。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主体、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明确受理流程和答复时限等,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和针对性。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本年度,我局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对政府信息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发布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更新,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更新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和人事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内容,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提升服务质量。财政资金专栏发布明光市退役军人部门预决算等信息21篇。根据上级信息宣传要求,老兵融信息发布125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保证数据的一致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与其他平台上的数据同步上传,确保数据的高度一致。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面落实制度。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局网站、信息公开网站。三是公开专栏专项自查,在市政府办的指导下对我局的各项专栏信息进行自查,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修订完善《明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工作考核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够全面;二是政民互动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与时效,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加强互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与网友的互动交流,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2022年度明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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