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明光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医保中心现场评估,拟将以下2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滁州高济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明光二十六店 |
明光市明法路161号,163号,165号 |
2 |
滁州高济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明光三十店 |
明光市东星路99号英郡华府17幢99-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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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即日起5天,即8月3日至8月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致电医保中心稽核股办公室8035138。
明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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