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5:56 来源:明光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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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明光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ggu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光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明光市龙山东路2号市广播电视台206室。电话:0550-8020269,邮编:239400,电子邮箱:mgyb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明光市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医保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152条,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开展意见征集1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10条,2021年共收到留言数17条,均已按时回复。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1年,明光市医疗保障局在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52条。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医保监管、医疗救助、医疗保险等医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局本级、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主动公开医保领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是强化政策发布解读。聚焦医保“三重保障”、深化医保重点领域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共发布上级政策解读和负责人解读8条。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解、媒体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医保政策。

    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市民心声、市长信箱、12345政府热线2021年共计248件群众反映问题的回应解答,及时办理群众诉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服务号等公开阵地,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累计撰写各类信息近150条,在省医保局、滁州市医保局、省民生工程信息网、滁州市民生工程信息网等各类媒体刊发10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阅使用。规范医保文件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局各科室、部门在拟文时提出该文件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或是不予公开,分管领导对信息公开属性进行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升级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和工作实际,及时维护平台栏目,添加“行政执法公示”“互动回应”“行业扶贫”“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对外发布信息逐级审核程序,确保每条信息发布均经过撰稿人、所在股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落实三级审核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管理人员库,明确平台栏目维护职责分工,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明光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股室对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未形成常态化。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加强培训。强化全局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加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压实各股室职责,加强监督保障,注重信息公开时效性,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报告下载链接明光市医保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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