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明光惠明医院医保违规的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1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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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惠明医院:

    2019年4月23-24日,滁州市医保局组织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明光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进行检查。现将检查你院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一、现场检查情况

    明光惠明医院

    现场核查在院病人共137人次,其中当日出院及院内检查8人次,抽查病案数25份。

    1、住院患者收治、用药及诊疗情况

    经查看在院病人及病历,存在部分病人降低住院标准收治入院如:慢性肠炎、慢性浅表性胃炎、浅表肿物、肺炎(诊断依据不足)。

    2、住院期间检查情况 

    通过随机抽查在院病历、核对清单,存在过度检查如:将肿瘤标志物、免疫检查作为入院常规检查项目。

    3、住院患者收费情况

    经抽查病历并核对医嘱、费用清单,存在重复收费如:二级护理、静脉注射、住院诊查费、卫生处置费、静脉麻醉等;不合理收费如:B超、CT第二部位未半价收取,换药费以小收大,收取无菌敷料、镜套、电极、连接导管等费用;无依据收取静脉置管护理、留置静脉术等费用。

    二、处理意见

    市级飞行检查查出的问题,全部依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市打击欺诈骗保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实施顶格5倍处罚。

    明光惠民医院须限期整改,严把住院指征,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核减赵慧琴、魏传忠等20人住院费用违规金额13128.58元,处罚5倍金额65642.90元,合计扣款78771.48元;整改材料于6月20日前送交市医保中心。

     

     

     

     

    明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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