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气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15:27 来源:明光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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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由明光气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明光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明光南郢中段,邮编:239400,电话:0550-8022348,电子邮箱:mgqxj323@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2021年度共主动公开市政府办信息163余条,其中,政策解读4条、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执行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今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源头管理机制。注重把好公文起草关、审核关、签发关、复核关,办理过程同步审查、审核公文公开属性。按照《条例》要求,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年度明光市气象局没有制订规范性文件,故没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执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

    (四)加强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功能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舆情处置等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平台集约化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做好目录的调整、迁移和专题建设工作,科学设置六稳六保、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等7个专题专栏。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考核机制

    制定完善《明光市气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明光市气象局政务信息审核上报发布管理制度》,制定了详细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各股室职责,并根据股室职能调整,及时更新、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组织开展信息发布培训,提高信息报送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保证了发布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和安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分值占比。

    二是健全公开制度

    建立明光市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等一系列制度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众知晓率偏低

    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公众知晓率,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

    二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

    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作出更大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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