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明光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08:42 来源:明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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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明光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合明光市人民政府明光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形成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光市明光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明光市龙山路80号,邮编:239400,联系电话0550-8022263,电子邮箱:mgjd802226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明光街道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通过精细顶层设计、加大宣传解读、强化制度保障和加强监督管理,取得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明光街道网站信息公开46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6条;重要会议及报告提案等信息36条;综合经济类信息25条;民政劳动保障类信息74条;国土建设环保类信息5条;文化体育科技卫生类信息10条;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类信息13条;机构人事类信息22条;资金类信息149条;其他类信息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街道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办结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上网信息分级“三审制度”,严把信息审核的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对信息公开内容形成、发布工作各个环节做到认真、谨慎、细致,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该公开的一律公开,不该公开的一律不公开,有效提高信息内容质量。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根据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按照“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科学分类、规范名称,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明光街道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分管领导主抓、党政办主任具体抓,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公开体系,不断加强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并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好上级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整改问题进行原因剖析、明确整改目标、拟定整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以整改促进工作落实,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确保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明光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培养;二是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四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明光街道将认真分析,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为适应新常态,落实新要求,重视干部政务公开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和工作要求。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专门设置政务公开办公室,增加法律及相关专业业务领域人员力量。

    四是细化公开内容。督促指导各部门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推动依申请公开信息向主动公开信息转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年报附件: 明光市人民政府明光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明光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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