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八岭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和乡村建设“多规合一”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排查2019年以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切实做好增减挂钩项目及乡村建设“多规合一”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文件
按照滁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深刻汲取肥东县乡村建设资金浪费问题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滁政督办﹝2021﹞55号)及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和乡村建设“多规合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滁自然资规函﹝2012﹞3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工作方案。
二、排查事项
1.是否存在缺乏系统谋划,导致农村改厕、供水等设施建而又拆、报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等问题;
2.是否存在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包括以入户动员,召开搬迁动员会等方式“引导”村民同意拆迁,以村民代表会议、组织村民签字等方式代替村民会议讨论决策程序等,导致群众不满意问题;
3.是否存在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偏低,未妥善安排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
4.是否存在盲目建高楼、强迫农民住高楼等问题;
5.是否存在未按已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进行项目实施等问题;
6.是否存在变相给拆迁户下达任务,定目标,导致急功近利,求快速成,以及未及时同步推进新安置点建设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安排
1.梳理排查阶段(9月29日前)。各村按要求全面排查面上和点上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9月29日前上报张八岭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整改落实阶段(10月20日前)。各村针对排查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排查出来的问题在10月20日前完成整改,整改结果上报张八岭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3.长效推进阶段(持续实施)。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各村要坚持不放弃,努力整改到位,确保2021年底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规划引领。各村要服从规划引领,优化项目布局,坚决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用性村庄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特别是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避免无序建设,大拆大建和资金浪费。
2.规范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各村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科学遵守已编制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不得以任何形式强求农民搬迁。要依法履行程序,坚持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妥善补偿安置搬迁农民,保证农民利益不受损,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3.加强督导调度。各村要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深入排查,加快问题整改,按时形成阶段性成果,按时上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