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解读:在滁州,您可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发布时间:2018-11-15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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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滁州,您可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为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市印发《滁州市落实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办法》,就落实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1

    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应全面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降低到7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对百岁老人发放护理补贴。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


    2

    实施“互联网+养老”工程,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咨询、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申请政府补贴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3

    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农村困难老年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可以减免筹资任务。


    4

    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老年人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


    5

    在落实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实施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鼓励公路、铁路等公共交通工具为老年人交通出行提供便利服务。加大为老志愿服务力度,乘务和服务人员应为老年人提供礼貌友好服务。


    6

    贫困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依法依规给予其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及时办理案件受理费的减、缓、免审批手续。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免费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


    7

    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示范行动。重点做好居住区、城市道路、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优先推进社区路网、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提倡在老年人出行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设施中,适当配备老年人出行辅助器具。加强社区、住宅小区、家庭的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等。


    8

    依托公共资源建设、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票,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鼓励其他旅游景区、景点对老年人实行优惠票价或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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