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1-11-2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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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对象: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从各乡镇认定的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中择优推荐,具体认定标准按《滁州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执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从各乡镇认定的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中择优推荐,具体认定标准按《滁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执行。

    补贴范围:今年,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分配明光市8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个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共10个指标。

    申请程序:(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上述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积极申报,并对各申报主体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二)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主体申报、乡镇推荐、现场抽查、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办公会审定、市政府网站公示等程序明确推荐名单及备选名单,行文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申请材料: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及乡镇人民政府推荐文件、公示照片等

    镇级咨询受理部门:明西街道农经站

    联系电话:0550-2270800

    受理单位:明光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

    联系方式:0550-803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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