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明东街道2012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31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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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街道(单位)按照市(单位)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2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明东街道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街道党政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由街道主任任组长,党工委组织委员、办公室主任、财政、民政、计生、农机、农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负责指导推进涉及本部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建立起了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明东街道办事处先后派员参加明光市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
       2.开展集中培训。参加培训班后,我街道组织人员进行软件学习,使用。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明光市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明东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
        四、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明东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czzwgk.gov.cn),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共7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机构”、“人事信息”、“政府规范性文件”、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重大项目”、“重大会议”、“土地使用”、“其他”等共31个子栏目。搭建起街道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

        2、建设信息查阅场所。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触摸屏,查阅、复印等设备,在街道办事处显目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五、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结合“省(市)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

        截至20121231日,街道共发布信息543条。目前,政府文件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两个工作日,最长需要四个工作日;其他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两个工作日,最长需要三个工作日。

        在工作中,我街道认真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勤勉努力,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周边先进单位相比、离上级组织的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加倍努力,争取取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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