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南街道横山村北大屁塘水面
经营权招投标公告
(代竞价文件)
横山村村民委员会现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对其所属的“经营权”进行招投标。
拟对位于明南街道横山村的北组大屁塘进行公开招投标。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滁州市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告,凡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竞标人都视同认可本公告。本次竞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中标的原则。
一、竞 标 须 知
项目编号及名称:
HS2023004 北组大屁塘
(一)竞标人参加现场招租会需提供的资料
1.竞标者为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竞标人是单位的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委托他人参与竞标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事产业经营证明。
2.交纳竞标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单复印件。
3.竞标承诺书。
以上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招标人按上述规定条件在现场竞标开始前对竞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查验保证金缴纳情况。
(二)中标方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招投标采取有底价的现场竞价,最高报价的确定中标人。
(三)现场勘查
竞标人自行对本次出租进行现场勘察。
(四)竞租程序
1.本次竞标以竞价的方式报价,以底价增价报价的方式进行,由主持人宣布起拍底价,由竞价人正确报价。意向竞标方进行报价,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竞标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2.竞价报价时,报价时间每轮60秒;最新一次报价提交后,满60秒没有新的报价,主持人以10秒为间隔进行三次提示;若三次提示后仍无新的报价,则本次竞价结束,最后报价的竞租人即为最终竞得人。
3.报价第二高的,为第二竞得候选人,以此类推。
4.竞标成交后,招标人和竞得人签定《中标通知书》;如竞得人不当场签字确认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竞标人在竞标前必须确定竞标的项目编号。
6.主持人可以根据竞价现场情况随时暂停或继续竞价活动。
7.招标人、中标人,在《承包合同》为发包人、承包人。
(五)租赁合同的签订
竞得人在签订《中标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承包(流转)合同。签订合同后横山村村民委员会可以将竞得人保证金抵做承包金。
(六)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其他人应价竞标,不得干扰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恶意串通,操控竞标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标的资格,其所交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七)竞标保证金缴纳规定
竞标保证金:竞标缴纳人民币1000元。
收款单位:明光市明南街道横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横山支行
账 号:20010076058666600000017
竞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将竞标保证金足额缴存账户,缴纳时注明项目编号及名称竞标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于本次竞租结束后,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支付承包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现场竞价出现以下情形,招租人可以终止现场竞价:
1.没有竞标人的;
2.所有竞标人均未应价的。
(九)结算与移交
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承包合同时,应交清租金。如不按时交纳,即被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意向招标人请仔细阅读本次竞标会议《竞标须知》,凡参加本次现场招投标意向的竞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本《竞标须知》进行竞标和办理相关承包事宜。
二、招标方及招标内容
(一)招标方:横山村村民委员会
(二)招标内容简介
为了切实加强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提高集体资产资源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徽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精神,借鉴外地村级土地、水面承包的经验,结合我地实际,对以下1个项目进行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1.北组大屁塘,水面面积约12亩。
以上项目具体情况以竞标人自行现场实际查看为准,包括原有的各项实施。
(三)租赁期限、起拍底价和竞拍增幅:
以上水面经营发包期为五年,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具体起止日期在合同中约定。
1.起拍底价和竞拍增幅:
HS2023004 北组大屁塘,起拍底价1800元/年,竞价增幅为以200元/次或其整数倍加价。
三、承包金:
承包方签订合同时应一次性向发包方缴纳五年承包款。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承包经营者必须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竞标人不得冒名或挂靠。竞标人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竞得的,竞得无效,没收竞价保证金,由第二竞得候选人竞得。在承包期内转让转包标的经营权需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合同自行中止。
(一)承包方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包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明光市明南街道横山村村民委员会依据《合同法》起草的《承包合同》。如有疑问须在竞标前向明光市明南街道横山村村民委员会提出。凡参加竞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发包范围并认可拟发包设施、物品现状,同意《承包合同》中的条款。
(三)承包方确定之日起5日内,承包方须与发包方签定《承包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开始时间以塘坝实际库容60%为准。
(四)承包方应在2023年5月20日17时前自行到现场实地踏勘。
竞价文件答疑及澄清:竞价单位在收到竞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价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23年5月20日17时前将疑问向横山村村民委员会提出,招标人将在2023年5月21日09时前向疑问予以解答,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竞标人单位因未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五、承包金支付方式
承包方需在《承包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将一年承包金转入发包方指定帐户。承包金额在《承包合同》中约定。
六、公告期限
2023年5月14日至 2023年5月20日止。
七、承包方确定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有底价的现场公开竞价,以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包方。
本招投标会议定于2023年5月21日09时在横山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举行。
八、本次竞标接受报名登记。
在2023年5月20日17时前报名登记有效。
竞租保证金必须足额在规定时间(2023年5月20日17时前)到账,缴纳时必须注明“xxx(姓名)交横山村xxx(项目编号及名称)竞标保证金”。银行缴款、手机银行转账均可。
本竞价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九、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明南街道农经站
联系人: 余学智 联系电话: 15956984959
明光市明南街道横山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5月14日
附件 1
竞 租 承 诺 书
明光市明南街道横山村村民委员会 :
我(单位)愿意申请竞标,已收到并已认真、仔细阅读过本次竞标活动的公告、须知等。本人经过对招标标的的现状审慎调查后,认为标的描述及揭示的风险与实地状况和权利状况与本人的独立判断基本一致,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的所有真伪、瑕疵、缺陷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对自已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清楚明白,并承诺保证:
1 、我们接受本次竞价文件的约定;
2 、遵守本次的交易规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 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3 、经查验该标的的有关资料、现状后,已确认该标的的范围界定明确,清楚了 解质量状况,清楚并愿意履行招租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
4 、自愿在 2023年5月20日 17:00 时前将竞标保证金汇到指定的账户。如我方违反本次竞价文件的要求,则自动放弃索回竞标保证金的权利,并由我方承担违约责任。
5 、如竞标成功按公告要求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竞租申请人(公章或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中标通知书
XXX:
经明光市明南街道横山村村民委员在村会议室召开的XXXX发包公开招投标会议,通过公开公正的招投标,最终由你(单位)中标,请于5日内签订《承包合同》。如超期未签,视为放弃。
明光市明南街道横山村民委员
2023年 月 日
附件2
村集体资源(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村集体经济组织):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水面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 镇(乡) 村 亩的水面经营权出租给乙方使用。水面方位东起 ,西至 ,北起 ,南至 。(可附图经双方签字确认)
□水面的设施设备租赁期间归乙方使用(后附清单)。
□水面无设施设备。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水面用途: 。
三、租赁期限
该水面的租赁期为 年(建议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水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甲方 日内将水面交付乙方使用。
五、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支付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1.一次性支付。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租金
元(大写: )。
2.分期支付。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当 □后一)年租金 元(大写: )。
3.其他: 。
(二)租金调整方式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水面租赁价格的变化,租金 年调整一次(建议每5年至少调整一次)。
调整方案 。
(三)押金
乙方另需交付 元押金给甲方。押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合同解除后,乙方如无拖欠租金等违约行为的,甲方十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押金。
(四)付款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甲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该租赁水面。
3.制止乙方损害该租赁水面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4.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水面经营权。
5.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该租赁水面。
6.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备案。
7.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8.其他: 。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该租赁水面。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水面,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3.经甲方同意,乙方依法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4.租赁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
5.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该租赁水面,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6.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该租赁水面,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确保符合当地产业规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入股水面,不得擅自在入股水面建房、挖砂、采石、采矿等。
8.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该水面。
9.租赁期内,乙方享有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10.乙方经营水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须按时交清费用,逾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所欠费用。
11.乙方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甲方村集体的村民就业。
12.其他: 。
七、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合作发展的产业,可以优先委托村集体进行管护,此事宜另行约定。
2.该出租水面的财政补贴等归属: 。
3.本合同期限内,出租水面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归属: 。
4.非因甲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其他: 。
八、违约责任
(一)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租赁水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 %的违约金(不超过30%),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甲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的押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可另行向乙方主张。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水面经营权转租的。
2.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或沙化,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水面进行违法活动的。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5.拖欠租金超过三个月的。
6.其他: 。
(二)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非因不可抗力,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水面,每迟延一日按
元承担违约金,至交付土地之日止。
3.甲方合同期内将山场另租他人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租金 %的违约金(不超过30%)。
4.其他: 。
(三)任何一方违约,在对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金 元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以及为主张权利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损失)。
(四)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政策变化方应当立即通过书面、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日内将不可抗力、政策变化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应当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的,合同终止。
2.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约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续约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水面交还给甲方。
3.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情形的,任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5.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法定、约定解除的除外),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解除合同书,在解除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6.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7.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双方按约定结算租赁费用,乙方应当于合同终止或解除 日内返还甲方水面。
8.合同终止或者依法解除时,甲方依法收回出租的水面,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
□由甲方无偿处置;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由乙方恢复原状;
□其他: 。
9.其他: 。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3.合同载明的住所地(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等联络方式变更的,变更方在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包括短信等方式。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合同载明有效联络方式交给合法快递公司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乙方、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乡镇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乙方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