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
(二)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二、清明节祭扫重点部位和高峰期
(一)重点部位
各村非公墓区野外祭扫密集点,回民公墓、西钱山公墓。
(二)高峰期
高峰期为:清明节假期(4月3日-5日)。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明南街道成立清明祭扫突发事件应急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波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卢 飞 党工委委员
程茂芳 党工委宣统委员
杜 刚 派出所所长
成 员:汪令怡 党政办主任
金多敏 团工委副书记、民政办负责人
郭雅婕 计生办负责人
张梦晴 妇联负责人
黄 阳 文化站负责人
刘 正 宣传室负责人
刘 兵 公路站站长
穆华军 国土所所长
吴 应 应急办负责人、林业站负责人
韩正风 卫生院院长
王文翠 坝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姚宝康 仓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新利 大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柏培松 横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韩胜明 林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明南街道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办负责人金多敏兼任,谢飞、余梦扬为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协调制订并组织实施街道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协助领导对突发事件和紧急要情进行快速协调和处置:承担清明节期间上传下达工作,协调办理镇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各类应急信息。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宣传室:开展以“平安绿色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通过短信、微信及时发布祭扫防火安全、交通出行注意安全等信息,引导群众主动错峰祭扫,注意野外用火等。
派出所:派足警力协助街道值班工作人员交通秩序,防止踩踏、堵车等,及时快速处理可能出现的治安案件。
民政办:协调各部门大力宣传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传统祭扫方式在铺张浪费、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助长迷信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人事文明祭扫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浓厚的理性祭扫氛围,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引导群众有序祭扫。
林业站:加大巡查密度,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宣传防火知识,及时发布火险和火灾信息,发现火灾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
卫生院:安排好医生、护士等医疗救助人员随时待命,负责在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和因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执法队:负责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火工作,发生突发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安监站:做好安全出行宣传,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协调组织工作,保障群众扫墓正常出行;配合公墓管理人员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
四、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几种情况及应急处置预警措施
(一)火灾
1.民政办在清明节前组织人员对祭扫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根据实际情况事前采取措施对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和消除。
2.清明期间义务消防队每天备好消防器材、人员随时待命。
3.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领导小组报告;
(4)紧急疏导祭扫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二)交通事故或交通严重堵塞
1.公安派出所要对祭扫交通重点部位进行交通疏导,指挥好交通,保证道路畅通,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2.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禁止一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入公墓区。
3.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派出所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4.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避免出现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三)祭扫现场出现严重拥挤和挤伤群众事件
1.每天保证要有派出所民警、办事处值班人员等在祭扫区域维持秩序。
2.及时疏导密集人群,提醒年老体弱者不要孤身深入墓区祭扫。
3.出现突发事故,出现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迅速联络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4)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并根据情况报市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