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明南街道办事处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6-01-30 00:00 来源:明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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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2〕27)精神。全文包括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述

    2015年,我街道贯彻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4]40号和皖政办[2014]13号两个文件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技术保障、保密审查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年初,我街道对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任务单位,强化部门责任,实行个人负责制,严格考核奖惩。

    (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2015年,我街道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明光市传达的上级文件精神重新修订了明南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主要形式及保障措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奠定基础。2015年以来,我街道召开了3次专题培训会,有效提高了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开展了3次督查,召开了3次调度会,有力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在涉密方面,我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三)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按照要求,精心编制目录和行政服务指南,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审批流程、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等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尤其是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等。通过制定目录和指南,确保了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四)扎实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5年,我街道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等内容为重点,向社会公开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及时公布各信息《2014年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同时,我街道规范了主动公开工作,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推进了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运行。

    (五)切实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内容,将土地流转、土地征收、宅基地使用、房屋拆迁、乡镇集体经济等几个大类项目的情况进行规范公开,着力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六)加强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在教育、科技、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信息方面,我街道坚持以“满足群众需求、服务百姓生活”为出发点,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信息,满足群众需要。

    (七)及时解读政策和回应舆情热点。密切关注社会热点话题,高度重视社会舆情信息,接办、回复市政府批转各种网络舆情信息。

    二、2015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街道各单位和各村委会主动公开事项和内部公开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均未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公开方式

    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村务和厂务公开以及促进反腐倡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府网站、政务专栏、印发办事小册子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各站所要继续推广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专刊等公开方式,并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要求,重点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政情通报制度、政务公示制度、意见征集制度等。积极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并根据群众要求,实行事前、事后公开。

    七、公开程序

    凡需街道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府事项,由街道公开制度领导组办公室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后,报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村委会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街道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再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修订完善后,再正式公开。有些重要事项,如政府财政预决算等,要经过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再予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干部的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

    八、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时效性不够强。有些部门在信息生成20日内没有按信息公开的时限上传,而是集中到某个时间段一次性突击发布,导致时效性不强。

    二是信息管理不够规范。少数部门信息员分不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范围,从而导致必须公开、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公开。

    三是公众参与度不够高。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比较少,政府与公众缺乏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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