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潘村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09:40 来源:明光市潘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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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村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之规定,现将潘村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潘村镇严格依据《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文件要求做好明光市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录入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2019年度潘村镇全年共公开信息177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潘村镇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平台建设情况

    潘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同时在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及政务公开宣传栏,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宜。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潘村镇根据《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文件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新旧目录核对,并及时在新增栏目里进行信息发布与维护,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无空白栏目。并根据政府公开网站第三方机构评测结果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进行整改,做到各栏目信息连续不断档,确保政务公开信息数量不得少,质量有提高

    (五)监督保障情况

    潘村镇建立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潘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潘村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明光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进步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专业性不足,二是公众参与度不高,三是公开时效性不强。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潘村镇将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暂无。

     

     

     

                            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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