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面向社会征求《明光市潘村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3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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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季、冬两季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文明,根据《安徽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明光市潘村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实施办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gspcz@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邮政编码:239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至2020年9月29日。

    联系人:胡玉雪,联系电话:0550-8051023。

    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明光市潘村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做好季、冬两季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文明,根据《安徽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组织落实,建立组织架构 为切实加强我镇森林防火的力度,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潘村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桑林庆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兵担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刘道同为副组长,镇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道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应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村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村两委参与任成员,做到组织机构落实,分工明确,任务落实到人。  

     二、分片负责,明确责任 各村必须牢记自己的防火责任段和重要险段,立行网格化管理,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村两委成员为巡查责任人,充分发挥造林大户责任主体的作用。

     三、落实扑救队伍,备足扑救器械 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火灾,组建扑火队伍,备足扑火器械,落实车辆,镇派出所两辆消防车随时待命,服从镇森林防火办公室的统一调派。     

    (一)镇里成立一支10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个村组织一支10人左右的扑火应急小分队,花名册及联系电话报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二)各村落实巡逻车一辆,镇落实巡逻车二辆,实行统一调配协调防火。  

    (三)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好充足应急森林防火相关设备和器材,如台风力灭火机、灭火器、大扫把、水泵、洒水车、铁锹、消防车等。 

    (四)各支队伍人员要求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扑火经验和技术,备好相应的扑火工具,达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目的。   

    四、扑火预案,抢险措施   

    (一)当火险等级进入四级,镇指挥所进入24小时值班,各村要派出护林员、防火员进行全天巡逻。  

    (二)重要节假日,如清明、五一、国庆节期间,各村对林区坟地集中的地域要派专人看守,防止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  

    (三)地点、方位,同时快速集结扑火队伍,由各村书记、主任带队,按指定地点集中,服从镇防火办公室统一指挥。 

    (四)镇重点区域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力度和次数,如我镇紫阳山、殷桥村等重点区域。     

    (五)各支队伍要组织有序、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要快,扑救及时,方式方法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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