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2021年潘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实施办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gspcz@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邮政编码:239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5月19日。
联系人:胡玉雪,联系电话:0550-8051023。
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潘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认识加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实在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采用防范措施,全部落施工作责任,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隐患治理工作,坚决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调整充实潘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镇长李兵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刘洋和宣传分管领导李进云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学生要做到日常安全教育和节假日前专题教育相结合,印发以防溺水为主题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通过发送信息、打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促其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印发有关预防学生溺水、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问答、宣传手册等,重点宣传戏水的危害与游泳安全知识;要求学生做到“四不”,即: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2、暑期值班制度。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学生入户家访。进一步做好假期值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实行双周报告、零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程序报告,
3、镇综治办、派出所: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国土所、水利站对非法取土、塘坝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做好重要水利设备、河塘、桥梁等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地段的监管,开展除险检查工作。在河塘、桥梁等重要地段设立醒目警示标识,采用必要的除险措施。
4、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身份证”制度。分村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统一水域编号,注明盛水期平均深度、距居民点最近距离、有无发包及承包合同、承包人、危险程度预测、有无安全警示标识等信息,认真制定并填报重点水域监管明细信息表。同时,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库、河塘、桥梁等重点地段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每个警示标识牌都要注明该水域相关信息及负责人联系电话。
5、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各村书记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利用广播、宣讲标语等不同形式,做好本辖区内防溺水安全宣讲工作。对各水域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派人加大巡查,做到警示标识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创立与家庭假期安全对接,开展落施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活动,关注重要家庭的防溺水安全工作。发生安全意外情况时,立即、正确处置,并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负责收集整理本辖区内防溺水安全工作各类材料、图片,归档备查。
6、制定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要设备,进行培训演练,确保危急时刻能够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如有事故发生要积极主动牵头负责处理好善后事宜,公安和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经调查确认属意外伤亡,学生家长情绪激动甚至失控的,先由村两委主动负责做好稳控和安抚工作,确保在当地得到有效化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
制定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各村、各有关部门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本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26日一6月25日)
各村民委会,各中、小学,机关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建立排查台帐,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和隐患整改全覆盖。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27日一7月5日)
镇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民委会,各中、小学,机关各单位职责落实、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四)巩固常抓阶段〔全年,重点是暑假等节假日期间)
抓好整改、巩固、提升工作;建立健全机制和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宣传教育活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部门要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组织机构,立即召开相关会议,认真部署本辖区、本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强化工作举措
各村、各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少年儿童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
各村民委会,各中、小学,机关各单位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