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乡镇政府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 ||||||
序号 | 权力事项 | 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1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审批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审批环节吃拿卡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 高 | |||||
4、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
2 | 城镇建设用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审批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审批环节吃拿卡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 高 | |||||
4、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
3 |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 4 | 1、立案环节对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3、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4、加强政务公开,采取回访被处罚当事人、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执法人员 |
2、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中 | |||||
3、决定环节久拖不决,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
4、执行环节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
4 | 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4 | 1、立案环节对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3、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4、加强政务公开,采取回访被处罚当事人、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执法人员 |
2、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中 | |||||
3、决定环节久拖不决,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
4、执行环节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
5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4 | 1、立案环节对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3、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4、加强政务公开,采取回访被处罚当事人、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执法人员 |
2、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中 | |||||
3、决定环节久拖不决,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
4、执行环节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
6 | 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后仍拒绝改履行的处罚 | 4 | 1、立案环节对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3、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4、加强政务公开,采取回访被处罚当事人、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执法人员 |
2、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中 | |||||
3、决定环节久拖不决,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
4、执行环节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
7 | 社会抚养费征收 | 3 | 1、负责征收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准,工作不负责。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计生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优亲厚友,把关不严,应征未征或少征。 | 中 | |||||
3、工作疏忽,没有及时收集相关数据或搜集材料不全。 | 低 | |||||
8 | 种苗造林补助费的受委托给付 | 2 | 1.审核环节把关不严,工作不规范,造成补助资金流失。 | 中 | 1、严格问责,做到“谁审核、谁负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2、畅通资金支付渠道,领取补助费时必须由本人签字,杜绝冒领。 |
乡镇分管负责人、林业中心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 |
2.支付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发放,或出现漏发、少发现象。 | 中 | |||||
9 | 未依法取得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逾期不改正的拆除 | 4 | 1、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对应当予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不予立案;对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实施立案予以立案的。 | 低 | 1、规范调查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规范审核程序,及时对调查取证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要有明确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3、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4、加强政务公开,采取回访被执行人、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执法人员 |
2、审查环节请托,办案人员提出的采取(解除)行政措施种类、理由及法律依据不仔细,随意出具审核意见。 | 中 | |||||
3、决定环节审批人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经批准后采取强制措施前未履行告知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的义务。 | 高 | |||||
4、执行环节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决定的案件不执行强制措施、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
10 | 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的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 4 | 1、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对应当予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不予立案;对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实施立案予以立案的。 | 低 | 1、规范调查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规范审核程序,及时对调查取证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要有明确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3、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4、加强政务公开,采取回访被执行人、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执法人员 |
2、审查环节请托,办案人员提出的采取(解除)行政措施种类、理由及法律依据不仔细,随意出具审核意见。 | 中 | |||||
3、决定环节审批人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经批准后采取强制措施前未履行告知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的义务。 | 高 | |||||
4、执行环节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决定的案件不执行强制措施、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
11 | 地质灾害险情情况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2 | 1、组织动员环节违反规定权限、程序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低 | 1、平时注重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工作人员处变应急能力。 2、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
乡镇分管负责人、党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 |
2、执行环节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12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措施 | 4 | 1、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对应当予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不予立案;对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实施立案予以立案的。 | 低 | 1、规范调查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规范审核程序,及时对调查取证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要有明确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3、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4、加强政务公开,采取回访被执行人、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执法人员 |
2、审查环节请托,办案人员提出的采取(解除)行政措施种类、理由及法律依据不仔细,随意出具审核意见。 | 中 | |||||
3、决定环节审批人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经批准后采取强制措施前未履行告知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的义务。 | 高 | |||||
4、执行环节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决定的案件不执行强制措施、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
13 | 兵役登记 | 2 | 1、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或超时审查。 | 低 | 1、加强办事公开。及时将办理登记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便于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登记制度。严格按照登记程序,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乡镇分管负责人、武装部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决定环节徇私舞弊,违法违规作出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超时决定。 | 中 | |||||
14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农经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15 | 由退役军人部门负责的伤残抚恤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和调整,补换伤残证件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16 | 病残儿医学鉴定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计生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17 | 制定植树造林规划 | 2 | 1、不采纳有关方面的合理建议。 | 低 | 1、按程序广泛征求有关行业和领域专家意见,合理吸收建议。 2、严格规划编制纪律,加强内部监督。 3、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落实。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规划内容向特定关系人或特定单位倾斜。 | 中 | |||||
3、向相关人泄露处于保密阶段的规划信息。 | 低 | |||||
18 |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 | 3 | 1、不按政策规定裁决。 | 低 |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依法办事意识。 2、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解决问题。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收受当事方好处。 | 中 | |||||
3、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 | 低 | |||||
19 | 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 3 | 1、不按政策规定裁决。 | 低 |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依法办事意识。 2、及时公开裁决结果。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解决问题。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收受当事方好处。 | 中 | |||||
3、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 | 低 | |||||
20 | 五保对象入农村敬老院的批准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审批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审批环节吃拿卡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 高 | |||||
4、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
21 | 农村承包地调整的批准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审批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农经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审批环节吃拿卡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 高 | |||||
4、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
22 |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 3 | 1、受理环节对应当受理的不受理;推诿扯皮,超时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农经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不按照规定对备案材料内容进行审查。 | 低 | |||||
3、决定环节对应当备案的不予备案。 | 中 | |||||
23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24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25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公告 | 3 | 1、不采纳有关方面的合理建议。 | 低 | 1、按程序广泛征求有关行业和领域专家意见,合理吸收建议。 2、严格规划编制纪律,加强内部监督。 3、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落实。 |
乡镇分管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规划内容向特定关系人或特定单位倾斜。 | 中 | |||||
3、向相关人泄露处于保密阶段的规划信息。 | 低 | |||||
26 | 采取措施实施土地整理 | 3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实施土地整理措施。 | 低 |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3、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 | 中 | |||||
27 |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 3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实施土地整理措施。 | 低 |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3、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 | 中 | |||||
28 | 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监督 | 2 | 1、检查环节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中 | |||||
29 | 耕地占用税免征或者减征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财政所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30 |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 | 3 | 1、不按政策规定调解。 | 低 |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依法办事意识。 2、及时公开调解结果。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解决问题。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收受当事方好处。 | 中 | |||||
3、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 | 低 | |||||
31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争议调解 | 3 | 1、不按政策规定调解。 | 低 |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依法办事意识。 2、及时公开调解结果。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解决问题。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收受当事方好处。 | 中 | |||||
3、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 | 低 | |||||
32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初审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33 | 乡、镇总体规划编制 | 3 | 1、不采纳有关方面的合理建议。 | 低 | 1、按程序广泛征求有关行业和领域专家意见,合理吸收建议。 2、严格规划编制纪律,加强内部监督。 3、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落实。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规划内容向特定关系人或特定单位倾斜。 | 中 | |||||
3、向相关人泄露处于保密阶段的规划信息。 | 低 | |||||
34 | 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及公告 | 3 | 1、不采纳有关方面的合理建议。 | 低 | 1、按程序广泛征求有关行业和领域专家意见,合理吸收建议。 2、严格规划编制纪律,加强内部监督。 3、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落实。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规划内容向特定关系人或特定单位倾斜。 | 中 | |||||
3、向相关人泄露处于保密阶段的规划信息。 | 低 | |||||
35 |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 3 | 1、不采纳有关方面的合理建议。 | 低 | 1、按程序广泛征求有关行业和领域专家意见,合理吸收建议。 2、严格规划编制纪律,加强内部监督。 3、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落实。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规划内容向特定关系人或特定单位倾斜。 | 中 | |||||
3、向相关人泄露处于保密阶段的规划信息。 | 低 | |||||
36 | 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 | 3 | 1、不采纳有关方面的合理建议。 | 低 | 1、按程序广泛征求有关行业和领域专家意见,合理吸收建议。 2、严格规划编制纪律,加强内部监督。 3、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落实。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规划内容向特定关系人或特定单位倾斜。 | 中 | |||||
3、向相关人泄露处于保密阶段的规划信息。 | 低 | |||||
37 | 辖区内近期建设规划制定、修改 | 3 | 1、不采纳有关方面的合理建议。 | 低 | 1、按程序广泛征求有关行业和领域专家意见,合理吸收建议。 2、严格规划编制纪律,加强内部监督。 3、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落实。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规划内容向特定关系人或特定单位倾斜。 | 中 | |||||
3、向相关人泄露处于保密阶段的规划信息。 | 低 | |||||
38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建设村民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39 | 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申请的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40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审批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审批环节吃拿卡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 高 | |||||
4、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
41 |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的责令退回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42 | 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处置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43 | 捕杀狂犬、野犬 | 1 | 1、不依规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44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批准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审批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农经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审批环节吃拿卡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 高 | |||||
4、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
45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审批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农经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审批环节吃拿卡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 高 | |||||
4、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
46 | 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47 | 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责令改正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48 | 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 3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组织人员、调集物资。 | 低 |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3、工作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49 | 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50 | 采取措施保障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 3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采取有关保障措施。 | 低 |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3、工作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51 |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 | 2 | 1、检查环节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
乡镇分管负责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中 | |||||
52 | 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 2 | 1、检查环节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
乡镇分管负责人、兽医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中 | |||||
53 |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 2 | 1、检查环节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水利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中 | |||||
54 | 设立保护标志,保护饮用水水源 | 2 | 1、检查环节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水利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中 | |||||
55 | 开展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 | 3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组织开展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 | 低 | 1、平时注重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工作人员应急意识,提高处变应急能力。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3、工作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56 | 发生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 | 3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组织救灾减灾。 | 低 | 1、平时注重加强救灾等应急演练,增强工作人员处变应急能力。 2、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3、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3、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 | 中 | |||||
57 | 对移民安置区的移民生产生活协助及矛盾纠纷调解 | 3 | 1、不按政策规定调解。 | 低 |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依法办事意识。 2、及时公开调解结果。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解决问题。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收受当事方好处。 | 中 | |||||
3、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 | 低 | |||||
58 | 对可能影响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 | 3 | 1、不按政策规定调解。 | 低 |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依法办事意识。 2、及时公开调解结果。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解决问题。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收受当事方好处。 | 中 | |||||
3、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 | 低 | |||||
59 | 民间纠纷处理决定执行 | 1 | 1、执行环节对已作出决定的裁决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中 | 2、采取回访当事人、对纠纷处理案卷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60 | 临震应急期的检查及应急措施 | 3 | 1、检查环节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检查。 | 低 | 1、落实检查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检查情况通报制度。 3、平时注重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工作人员处变应急能力。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报告环节对检查发现的险情未及时按程序报告。 | 中 | |||||
3、处理环节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61 | 上报破坏性地震灾情、组织抢险及提供救助 | 3 | 1、对发现的险情未及时按程序报告。 | 低 | 1、平时注重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工作人员处变应急能力。 2、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3、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3、抢险救灾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 | 中 | |||||
62 | 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 3 | 1、检查环节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巡回检查。 | 低 | 1、落实巡回检查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巡回检查情况通报制度。 3、平时注重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工作人员处变应急能力。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报告环节对检查发现的险情未及时按程序报告。 | 中 | |||||
3、处理环节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63 | 采取措施保护农业环境和自然生态系统 | 2 | 1、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 中 | |||||
64 | 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制止 | 3 | 1.在秸秆禁烧监督工作中玩忽职守,对关系户的焚烧行为置之不理; | 中 | 1、加强对基层工作的巡查,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制度。 2、强化效能建设,执行内部监督检查。 3、加强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
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没有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巡查或者不去值班; | 中 | |||||
3.对发现的露天焚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有意包庇,收受贿赂,徇私舞弊。 | 中 | |||||
65 | 采取措施拯救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控制野生动物的危害 | 3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采取保护野生动物和控制野生动物的危害措施。 | 低 |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3、工作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66 | 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申请的审核和认定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低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低 | |||||
67 | 矿产资源保护 | 2 | 1、检查环节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
乡镇分管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中 | |||||
68 | 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 | 2 | 1、检查环节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文件组织监督检查。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发布监督检查信息。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实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违法行通报和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 中 | |||||
69 | 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 2 | 1、检查环节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文件组织监督检查。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发布监督检查信息。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实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违法行通报和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不及时处理纠正,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 中 | |||||
70 | 安全监督和特大安全事故防范 | 2 | 1、检查环节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中 | |||||
71 | 协助开展小型露天采石场事故应急救援 | 2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协助开展小型露天采石场事故应急救援。 | 低 | 1、平时注重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工作人员应急意识,提高处变应急能力。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72 | 农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73 | 对乡镇敬老院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 | 2 | 1、检查环节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中 | |||||
74 | 对五保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及终止供养服务协议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75 | 符合条件的抚恤对象的优待办理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优亲厚友。 | 高 | |||||
76 | 最低生活保障审查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77 | 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 | 3 | 1、不按政策规定调解。 | 低 |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依法办事意识。 2、及时公开调解结果。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解决问题。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收受当事方好处。 | 中 | |||||
3、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 | 低 | |||||
78 | 侵害个人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享有权益的调解 | 3 | 1、不按政策规定调解。 | 低 |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依法办事意识。 2、及时公开调解结果。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解决问题。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收受当事方好处。 | 中 | |||||
3、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 | 低 | |||||
79 |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80 | 物业管理区域调整 | 3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调整物业管理区域。 | 低 |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3、工作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81 | 业主委员会备案 | 3 | 1、受理环节对应当受理的不受理;推诿扯皮,超时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不按照规定对备案材料内容进行审查。 | 低 | |||||
3、决定环节对应当备案的不予备案。 | 中 | |||||
82 | 督促或组织业主委员会换届 | 3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督促或组织业主委员会换届。 | 低 |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3、工作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83 | 临时管理规约备案 | 3 | 1、受理环节对应当受理的不受理;推诿扯皮,超时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不按照规定对备案材料内容进行审查。 | 低 | |||||
3、决定环节对应当备案的不予备案。 | 中 | |||||
84 | 查验现居住地成年流动人员婚育证明 | 2 | 1、查验环节不按规定履行查验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
乡镇分管负责人、计生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对查验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中 | |||||
85 | 对流动人口用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 2 | 1、检查环节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
乡镇分管负责人、计生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中 | |||||
86 | 户籍所在地已婚妇女申请再生育的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计生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87 |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恢复生育手术费的补助 | 2 | 1、审核环节把关不严,工作不规范,造成补助资金流失。 | 中 | 1、严格问责,做到“谁审核、谁负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2、畅通资金支付渠道,领取补助费时必须由本人签字,杜绝冒领。 |
乡镇分管负责人、计生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支付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发放,或出现漏发、少发现象。 | 中 | |||||
88 |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2 | 1、核查环节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计生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决定环节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89 | 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未如实提供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的责令改正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计生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90 | 对已登记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和相关审查 | 3 | 1、政策把握不准,工作不负责,标准不高,把关不严。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廉政意识。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武装部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3、工作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91 | 协助开展预备役人员储备工作 | 3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开展预备役人员储备工作。 | 低 |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武装部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3、工作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92 | 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 4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组织落实民兵工作任务。 | 低 |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4、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武装部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3、工作中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低 | |||||
4、工作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93 | 编制乡道规划及规划修改方案 | 3 | 1、不采纳有关方面的合理建议。 | 低 | 1、按程序广泛征求有关行业和领域专家意见,合理吸收建议。 2、严格规划编制纪律,加强内部监督。 3、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落实。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规划内容向特定关系人或特定单位倾斜。 | 中 | |||||
3、向相关人泄露处于保密阶段的规划信息。 | 低 | |||||
94 | 确定村道公路用地外缘的建筑控制区并公告 | 3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确定村道公路用地外缘的建筑控制区。 | 低 |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不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 | 低 | |||||
3、工作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95 | 配合开展超限超载车辆货运源头治理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96 | 处置航道淤积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97 |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 | 2 | 1、检查环节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中 | |||||
98 | 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事故应急处理 | 4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及事故应急处理。 | 低 | 1、平时注重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工作人员应急意识,提高处变应急能力。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4、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3、工作中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中 | |||||
4、工作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99 | 水工程管理保护与监督管理 | 4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组织水工程管理保护与监督管理。 | 低 |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4、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水利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3、工作中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低 | |||||
4、工作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100 |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101 | 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102 | 医疗救助对象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103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104 | 对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责令改正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农经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105 | 社区戒毒 | 2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 低 |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106 |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 | 2 | 1、违反规定权限、程序采取防止艾滋病传播的预防控制措施。 | 低 |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107 |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处理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108 | 预防精神障碍发生和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组织开展 | 2 | 1、不按规定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和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 | 低 |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109 | 协助开展所外就医的被收容教育人员的监督、考察、帮教 | 2 | 1、不按规定组织开展所外就医的被收容教育人员的监督、考察、帮教工作。 | 低 | 1、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
110 | 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监护能力但不履行监护责任行为的责令改正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111 | 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不探视正在监管场所服刑或者接受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的责令改正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112 | 加强大型宗教活动管理,保证安全 | 2 | 1、检查环节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中 | |||||
113 |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114 | 辖区内测量标志的协助保护 | 2 | 1、检查环节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
乡镇分管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中 | |||||
115 | 对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 2 | 1、检查环节不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 低 | 1、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违法行为通报及移送制度,纪检监察不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116 | 突发事件的应急征用 | 3 | 1、征用环节滥用职权,擅自增设征用项目、改变征用范围和标准。 | 低 | 1、加强法规政策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建立并落实好征用财物登记、管理等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归还环节徇私舞弊截留、私分或者挪用征收、征用款物。 | 中 | |||||
3、补偿环节贪污腐败,贪污补偿费或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 中 | |||||
117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118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119 |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 3 | 1、受理环节对应当受理的不受理;推诿扯皮,超时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不按照规定对备案材料内容进行审查。 | 低 | |||||
3、决定环节对应当备案的不予备案。 | 中 | |||||
120 | 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备案 | 3 | 1、受理环节对应当受理的不受理;推诿扯皮,超时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不按照规定对备案材料内容进行审查。 | 低 | |||||
3、决定环节对应当备案的不予备案。 | 中 | |||||
121 | 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审查并报省政府批准 | 1 | 审查环节不按照规定对整理上报的材料内容进行审查。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