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潘村镇2021年公共服务清单(含行使依据,期限,监督渠道)

    发布时间:2021-05-1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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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本级镇党委、政府。

    监督途径:上级主管部门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调研、书面汇报、年度考核等多途径加强监督,确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级政府通过上班打卡、每日签到、每月汇报总结等途径加强管理与监督。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0550-8054107

    潘村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期限、监督渠道.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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