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卫计委爱卫办关于《明光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7-18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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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明光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出台依据是什么? 

    根据《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爱国卫生管理工作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3.工作方针和原则包括哪些?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工作方针,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制。 

    4.各级爱卫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哪些? 

    1)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制定规划、计划,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3)指导并监督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履行其应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职责;

    4)组织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加健康教育、除害防病、农村改水改厕、改善环境及创建卫生城市、卫生村镇、卫生单位等爱国卫生活动。

     

    5.我市爱国卫生制度有哪些?  

    1)周末卫生大扫除制度;

    2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制度;

    3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卫生制度;

    4)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制度;

    5)无烟草广告制度;

    6)防控病媒生物制度;

    7)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8)爱国卫生先进评比表彰制度。

    6.单位和个人禁止的不卫生行为包括哪些?

    1)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杂物;

    2)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

    3)在非指定地点倾倒、焚烧各类垃圾;

    4)在居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种植农作物;

    5)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吸烟;

    6)污损公共设施;

    7)其他有碍社会卫生的活动。

     7.爱卫办对爱国卫生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的事项包括哪些? 

    1)爱国卫生组织建设情况;

    2)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3)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4)病媒生物防控情况;

    5)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6)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推进情况;

    7)控制吸烟制度执行情况;

    8)卫生创建工作开展及创建成果巩固情况。

    8.对爱国卫生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的情形包括哪些

    1)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年度目标考核成绩优异的;

    2)卫生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通过考核并命名的;

    3)爱国卫生专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

    4)参加重大爱国卫生活动,并作出突出贡献的。

    9.单位在爱国卫生工作开展不力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的情形包括哪些?

    1)爱国卫生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2)爱国卫生工作检查不合格的;

    3)对卫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

    4)对涉及爱国卫生的举报,无正当理由、不按章受理;

    5)违反爱国卫生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

    10. 对爱国卫生工作措施不力、严重失职的如何处理 

    由责任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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