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潘村镇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发布时间:2019-05-31 21:14
    【字体:打印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领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基本信息

    审批数量

    -1

     

    事项名称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事项属性

    审批事项名称

     

    审批对象

    自然人、法人或社会团体

     

    审批时限

    承诺件

     

    法定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材料预审:5个工作日

     

    审批性质

    行政审批事项

     

    网上办理程度

    预审

     

    审批方式

    上报

     

    是否授权窗口

     

    是否进驻中心

     

    是否收费

    是(根据评估报告缴纳土地出让金按照县政府审批的出让续期方案收取。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实施主体

    国土资源局

     

    审批条件

    ①申请者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②土地使用权系依法取得;③按照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④符合城市规划;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应交材料

    ①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单位的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及法人印章);②人民政府批准文件;③原《国有土地使用证》;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⑤土地出让金及有关税费缴纳凭证;⑥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明(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⑦其他证明文件;⑧宗地测绘图。
    1、该材料自然人、法人两者共用。2、提交纸质材料2份。3、不需电子版)。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

     

    流程配置

    一、受理点: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二、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地政地籍股(5个工作日) 三、审批:分管领导签发(3个工作日) 四、取件点: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2个工作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