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涧溪镇2020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劳务承包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17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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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镇印发了《涧溪镇2020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劳务承包实施方案 》(涧政﹝2020﹞47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 》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四个农业”为引领,紧密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为有效防控我镇重大动物疫病,保持动物疫情平稳,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疫情应急条例》及《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安徽省动物防疫条例》《安徽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市及区相关部门关于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加强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防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起草过程

    我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调研,组织相关人员围绕我镇森林防火情况进行讨论研究,形成《涧溪镇2020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劳务承包实施方案 (初稿)》。3月12日,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对《 涧溪镇2020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劳务承包实施方案  (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4月13日,我镇组织召开《涧溪镇2020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劳务承包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会,对《涧溪镇2020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劳务承包实施方案 》再次予以修改完善。4月14日,通过市畜牧局合法性审查,形成《涧溪镇2020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劳务承包实施方案 (送审稿)》。2020年4月15日镇政府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工作总体目标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落实责任,实现高致病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三种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效果必须达80%以上,确保我镇重大动物疫情平静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五、主要任务

    (一)细化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镇村上下层层签订防控工作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狠抓免疫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点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免疫质量。所有免疫后的家禽、犬,都要填发免疫证明并填写免疫档案,对暂不适宜免疫的畜禽要有详细的补免记录并按时补免,各社区要在4月20日前完成春季集中免疫,在10月20日前完成秋季集中免疫。

    (三)加强饲养管理和消毒灭源工作。结合防控工作,制定科学防疫制度,切实做好消毒灭源工作。把病源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各社区要根据各自实际充实完善疫情测报体系,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报告员的作用,及时汇总、分析动物疫情发展态势,增强动物疫情测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报告,及时应对,防止扩散蔓延。

    (五)完善档案材料。建立健全养殖档案、诊疗档案、防疫记录、各项档案记录,做到记录齐全、准确。

    (六)切实做好应急准备等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发生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并遵循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迅速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六、创新举措

    一)考勤制度:核优秀的村防疫员年终给予表彰,共设一等奖1名(500元/人),考二等奖2名(400元/人),三等奖3名,(300元/人)。在防疫督察中,一户一次防疫不到位扣除工资30元,直至扣完。如考核结果是不合格,涧溪镇政府给予辞退,并按照劳务比例扣除其中50%工资,因工作失职造成疫情发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二)市场化运作:实现动物防控工作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防控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将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任务。

    (二)落实经费保障。镇畜牧兽医站做好防疫经费预算,镇财务部门将所需专项经费及时拨付,保障各项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技术指导。镇兽医站派出专人负责畜禽强制免疫技术指导工作、做好定期培训工作,及时跟踪指导免疫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在免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疫苗发放工作。所有强制免疫用疫苗必须到镇兽医站领用,做好防疫技术保障。

    (二)落实防控责任。各村工作队、各村委会、各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密切配合畜牧兽医站开展好这次免疫工作,如果逃避免疫或免疫不到位而引起疫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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