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涧溪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13 11:27 来源:明光市涧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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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明光市涧溪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初以来,我镇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涧溪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年初,镇党委、政府按照县政府要求,结合涧溪镇实际,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制定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并公布了政务公开监督电话,设有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公开政务监督电话:0550—8061055。

    (二)着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适应社会变化及考虑公众对政务信息需求,我镇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扩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二是完善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由公文起草单位分管领导和部门审核其是否应该主动公开,从而使每件公文明确了公开属性,从信息的源头上得到把关。

    (三)拓宽渠道,畅通诉求,积极打造公众交流平台。我镇着力从多方面搭建公众交流平台,坚持开展领导干部驻点直接联系企业、群众等活动,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开展政府与企业之间,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互动交流,开通微信公众号平台,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公告栏等信息平台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受众广泛。

    (四)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做为政府工作职能转变新的举措,应全面系统地抓好抓实,特别是我们基层乡镇政府,直接接触群众,既要重视形式也要重视实质内容,这要求我们要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工作需要实。对此,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在理论学习上,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激发干部宗旨观念的转变和提高。在理清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上,通过努力工作,使群众贫有所帮、困有所助,危有所扶、难有所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形式。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公布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及时性。我镇公开的各项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确保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镇政务公开办公室目前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开展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我镇尚未发生有关收费产生的问题。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8年,虽然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等。上述问题,我镇将积极克服,认真加以解决。2019年,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为群众能够第一时间,充分全面地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镇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公开。特别做好征地拆迁补偿、财政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环境保护、城建规划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满足群众的需要。

    四是进一步发挥媒体公开信息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公告宣传栏等公开载体作用,多渠道、多角度公开政府信息。利用微信平台方便快捷的公开信息,加强社会政策解读,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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