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苏巷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5:27 来源:明光市苏巷镇
    【字体:打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明光市苏巷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苏巷镇人民政府编制,面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2021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苏巷镇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056001。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以抓牢重点信息公开和重点单位公开工作为主线,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质量和效果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镇按照《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要求,准确、及时、高质量发布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11条,其中政策文件9条,决策公开4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22条,重点领域两化专题共2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新条例规定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和办事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保密审查、个人隐私排查、意见征集、社会评议等制度,以制度化建设让政务公开工作提质生效。完善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管理机制,确保平台定期信息内容专人审核,排查是否存在信息存在错别字、发布信息有个人隐私、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严格根据信息公开网站月度、季度检查反馈,年度专业测评和年度第三方机构评测结果等,办公室建立整改问题台账,确保在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整改。

    (四)加强平台建设。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栏目,全方位呈现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公报、广播、电视、LED显示屏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体现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务公开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深化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021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上还存在问题,存在信息不及时发布的现象。另外对于应公开的信息掌握不够准确全面,存在一些信息可以公开未公开的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知情,让人民群众来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二是进一步加大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人员岗位尽量保持相对稳定,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明光市苏巷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