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苏巷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5:21 来源:明光市苏巷镇(不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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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滁州市、明光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苏巷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9年度我镇在明光市人民政府公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8条,内容涵盖财政资金、社会保障、年度重点任务、政策解读、精准脱贫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各类信息,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发布794条,占信息发布总量的56%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镇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为苏巷镇信息公开办,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电话、受理程序等。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镇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确保苏巷镇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我镇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依据《条例》和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了《苏巷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受理、回复机制等;三是规范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我镇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此外,针对公开栏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我镇完成了政务公开数据的迁移工作,及时对公开栏目进行调整,完善网上信息发布、搜索、查询和统计等功能,链接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数据交换并按照要求增补了栏目信息,添加了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环境保护等新栏目,丰富信息公开资源。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镇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为提升我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先后3次组织召开了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会,提高了政务公开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素质;每次第三方测评后,我镇都及时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并要求按时按量的完成;年底我镇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自查自评,做好年度总结并撰写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902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标准还不够高;二是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苏巷镇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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