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泊岗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0:22 来源:明光市泊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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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明光市泊岗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年12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mingguang.gov.cn/)公开。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泊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0950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应分解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明政办秘〔202143号),以制度化为抓手,以信息化为牵引,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公开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乡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发布的《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的要求发布信息,全面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2021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04条;乡镇之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网络平台、信函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予以公开0件,非本部门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导致无法提供的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规范收到行政复议或诉讼,同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保密审查、个人隐私排查、意见征集、社会评议等制度,以制度化建设让政务公开工作提质生效。完善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管理机制,确保平台定期信息内容专人审核,排查是否存在信息存在错别字、发布信息有个人隐私、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渠道,可在明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开设的泊岗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一栏查阅本乡政府的信息:https://www.minggu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4434?type=4&action=list&nav=3二是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地点设在泊岗乡党政办公室。三是泊岗乡人民政府及时发布的政务工作信息。四是乡、村公示栏。设置标准化村务公开栏,对4个村(社区)村务公开栏进行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完善工作制度。

    二是及时整改上报反馈政务公开测评问题,对各部门进行相关工作培训,对各部门处理问题不及时,上报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予以通报,抓好政务信息常态化公开,保证数量、追求质量。

    三是深化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021年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乡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乡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不够深入,重视程度不够;公示内容的准确、规范和全面性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

     针对以上不足,2022年我乡会积极改进:一是明确公开事项的责任主体,逐一对标,细化完善内容,专人审核时查缺补漏,做到准确、及时、有效公开。二是扩大公开覆盖面,继续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外,推广使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宣传栏。三是着力在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和创新性,大力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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