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泊岗乡派出所

    发布时间:2023-07-27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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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三、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六、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破应由派出所受现的一般刑事案件。

    七、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八、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作;

    九、加强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掌握控制工作;

    十、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劳改、劳教、少管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十一、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负责人:王庆勇  

    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8095051 

    邮编:239453

    办公地址:泊岗乡派出所办公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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