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泊岗乡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09-06-30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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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市(单位)按照市(单位)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泊岗乡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泊岗乡党政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成立了由杨行翔任组长,吴从重为副组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泊岗乡先后派员参加明光市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
     2.开展集中培训。参加培训班后,我乡组织人员进行软件学习,使用。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明光市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明光市人民政府泊岗乡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
    四、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场宣传。结合“省(市)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
    2.加强经验交流。泊岗乡加强与各兄弟单位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以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街道共发布信息145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发布信息数量偏少;公开内容不全面;四是信息更新不及时。
    2009年,我们将按照明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泊岗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严格执行明光市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细则;三是按时发布信息和更新信息;四是建立奖惩机制。通过积极努力,力争将我乡政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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