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融媒体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09:15 来源:明光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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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明光市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明光市融媒体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1339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主动公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对中心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业务相关人员进行调整。二是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完善《明光市融媒体中心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等一系列制度体系。三是落实“两员合一”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原则,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业务人员为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直接责任人,实现了具体业务人员与政务公开人员“两员合一”。四是加强业务培训。2021年,我中心多次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召开的有关会议和举办的培训班,并及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和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截至12月31日,我中心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0余条,为我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起到很大的作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1-12月,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建立并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个人信息保密制度,对公开信息所涉及的公民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私密信息进行处理,尊重个人隐私。二是坚持公开与保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的原则,分管领导严格把好审查关。三是积极对接,及时整改。强化与市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对接,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并通过整改提高我中心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明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在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相应更新调整。时时关注政务公开办工作通报、民众反馈,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信息。根据政务信息公开问题反馈清单,一一梳理,更新、完善每个栏目信息(含重点领域和本部门),确保每个栏目(含子栏目)均有更新,使信息发布内容明确,条理分明。

    )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利用周例会多次对中心政务工作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1年,我中心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次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举办的培训班,业务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三是注重信息反馈,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办每季度政务信息公开通报情况,进行梳理,更新、完善栏目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文件数量较少,调查征集的次数较少。下一步,我中心将有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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