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明自然资规告字〔2022〕2号)

发布时间:2022-03-08 08:28 发布机构:明光市 来源: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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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规划

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2)6

女山大道南段与G104绕城线交口东北角

3819.50(5.73亩)

加油加气站

40年

≤1.0

≤40%

≥20%

672.30

672.30

10.00

(2022)7

池河大道与乌山路交口东北角

7999.41(12.00亩)

加油加气站

40年

≤1.0

≤40%

≥20%

1411.20

1411.20

10.00

(2022)8

张八岭镇工业集中区柴郢路与创业路交口西南角

14300.01 (21.45亩)

工业

50年

≥1.0

≥40%

≤15%

137.28

137.28

5.00

(2022)9

张八岭镇工业集中区创业路与普贤路交口东北角

1600.00(2.40亩)

工业

50年

≥1.0

≥40%

≤15%

15.36

15.36

5.00

(2022)10

张八岭镇工业集中区普贤路与创业路交口东南角

1525.00(2.29亩)

工业

50年

≥1.0

≥40%

≤15%

14.66

14.66

5.00

(2022)11

张八岭镇工业集中区创业路与张黄路交口东北角

606.70(0.91亩)

工业

50年

≥1.0

≥40%

≤15%

5.83

5.83

5.00

上述宗地的具体规划要求及代建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出让文件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有拖欠土地价款、违法用地正在查处、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情形之一除外)。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6、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接受竞买报名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27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交竞买申请。

五、公开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22年3月27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拍卖时间:2022年3月28日上午9:30;

拍卖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明光市祁仓路98号);

拍卖方式: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22年3月27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竞买人不足3个的,将直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期间仍可申请报名,报名截止日:2022年4月4日17时。

挂牌竞价时间:2022年3月28日上午9:30开始进行,至2022年4月6日上午10时止(节假日照常挂牌);

挂牌竞价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明光市祁仓路98号)。

六、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七、其他约定

(2022)6号、7号地块竞买人须持有《土地置换协议》方可报名参与竞买。(2022)8号、9号、10号、11号地块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150万元/亩,或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0万元/年。

八、移交宗地

移交宗地四至清楚,产权明晰,地块范围内的地上附属物、构筑物予以清除至宗地内达到开工条件。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九、本次出让由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防大楼6-16号)

联系电话:8034718

联 系 人:张先生、常女士

收款单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

账    号:1313082129300194024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

账    号:184263486223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

账    号:12234001040019909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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