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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影院等部分服务场所有序恢复运营的通告

来源:明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20-03-20 19:03 字体【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下有关防控措施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221号)、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影院等部分服务场所有序恢复运营的通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影院等部分服务场所有序恢复运营。

一、开放范围。

(一)全市A级旅游景区景点、实体书店、影院、网吧网咖、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文化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

(二)酒吧、茶楼。

(三)美容店。

(四)室内外公共体育场馆,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场馆(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等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部分区域、中小学体育场馆暂缓开放,各类体育比赛活动、线下培训活动暂缓开展);室内体育健身场馆等。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恢复运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复工营业单位要制定复工营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

四、工作要求。各相关市直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安康码”推广应用,督促有关复工营业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做到通风、消杀、测体温、戴口罩、领导值班“五到位”。对因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的,要立即实施停工、停业等措施,并进行整改,经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营业。                       

 

明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