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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行政执法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行政权力公开、规范、透明运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32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集中公示。主要围绕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