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

来源:明光市卫健委 阅读: 发布时间:2021-12-17 09:46 字体【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申请材料: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1、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驾驶证。(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3.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中任何一种即可);4.确实无法提供与献血者关系证明的,需提交《安徽省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

受理范围及条件:

在我市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无偿献血者献血之后用血的,可减免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办理流程:

(一)医疗机构直免。我市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省内用血(包括献血地和异地用血)可在用血医疗机构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按要求向用血医疗机构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材料后,由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减免。

咨询投诉渠道:

0550-8092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