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来源:滁州市教体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2-01-05 09:16 字体【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2022年寒假将至,为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假期,现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从2022年1月20日开始,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从1月22日开始,普通高中学校高三年级从1月26日开始。

2022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月16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2月14日开学,高三年级2月10日开学。

幼儿园寒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中职学校寒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执行,具体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

二、工作要求

1.做好期末工作总结。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总结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合理安排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各普通高中要做好“三新”实施的阶段总结和下学期课程规划。妥善做好学生期末考试后、正式放假前的学习、生活安排。

2.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假期防控有关要求,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学校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健康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师生“非必要、不离滁”,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得前往境外旅游探亲、避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探亲,做好跟踪随访,及时掌握师生在家情况,一旦发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其它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时,按规定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落实校园封闭管理,严格控制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科学谋划春季开学工作,提早制定春季返校工作方案。

3.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双减”后首个寒假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家长,遵循孩子的成长规律、着眼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各地要定期开展督查监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加大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执法力度。

4.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学生监护责任,防止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寒假期间,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发生突发紧急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有施工现场的学校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切实把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5.做好特殊群体关爱工作。各地各校要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送温暖”活动;学校要利用假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完成义务教育。

6.做好假期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让学生受到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等教育。倡导中小学生文明上网、绿色上网,家长应尽到监管义务,抵制不良APP侵害。鼓励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多读书读好书,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倡导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劳动,做力所能及的事务,培养爱劳动的优秀品质。

放寒假前如出现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各地各校按照“市级指导、城区统筹、县(市)自主决定、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妥善实施调课停课等应对措施。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