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8日至7月27日,市农业农村局对涉及的生态环境分局、市统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5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石坝镇、涧溪镇、潘村镇、三界镇4个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主要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OA系统发送了征求意见函,同时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征求了《明光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