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进一步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起草了《明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6月11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在本页面下方“发表意见”处在线提交或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住建局提出。
电子邮箱:mgjsj123@163.com,联系电话:(0550)8022110。
明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