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促进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推动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增长,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滁政办〔2018〕79号)、《明光市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明政办〔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局制定了《明光市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法人企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至2022年6月15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在本页面下方“发表意见”处在线提交或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商务局提出。
电子邮箱:mgswj@163.com,联系电话:(0550)8022698。
附件:明光市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法人企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明光市商务局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