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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明光市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直播时间:2024.04.26

直播嘉宾:

人: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秦浩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政府办

直播简介:《2023年明光市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于2024年4月26日在市政务中心11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市融媒体中心、市政府网站、明光市人民政府发布、明光发布、明光先锋网等媒体参会。

文字实录

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明光市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我们将发布《2023年明光市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白皮书》,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指导支持下,明光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工作,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稳步提升、运用效益加速显现、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23年,明光市市场监管局被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获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非专利申请核查工作感谢信一份;市公安局一民警荣获“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下面,我简要介绍2023年度明光市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白皮书的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创造稳中有升

2023年我市围绕新材料、电子元器件等特色优势产业,深入实施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组织实施“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促进专利转化”项目。全市新授权发明专利106件,PCT国际专利申请13件,位居全市并列第3位。发明专利拥有量772件,同比增长14.88%,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9件,高价值发明专利164件,三年增幅37.81%。有效注册商标总量2977件,同比增长4.4%。著作权登记总量5000件,新增著作权登记362件,同比增长7.8%。全市累计拥有地理标志产品4件,5家企业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二、知识产权运用快速发展

(一)创新主体运用能力不断增强。建立商标品牌指导站10家,为重点企业进行商标品牌专项诊断并提出品牌建设建议,有效推动了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全年培育商标品牌示范企业2家,净增知识产权贯标企业5家,新增省专利优秀奖2个,获批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家,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荣获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为我市首家通过企业。

(二)专利技术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校院所为依托,多方联动,深入企业挖掘技术需求,加快提升专利、技术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步伐,举办产学研对接会3次,实现专利产品备案25件,发明专利转让2件,专利许可10件,全年实现技术交易额50万元。累计完成凹凸棒特色产业专利导航项目1件,为我市凹凸棒专利技术开发指明了方向。

(三)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持续推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全年举办各类银企对接会、培训班5次,帮助企业实现融资1.95亿元,累计惠及15家企业。

三、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加强

(一)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间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公众利益方面形成合力。截至目前,我市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2家,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家,均入驻南谯区法院调解平台,全年受理咨询24件,组织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调查官参与办理侵权纠纷案件2起,有效地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专业的维权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二)有力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支撑。持续推进“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开展专利、商标代理行业排查检查工作,加大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工作,目前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全市知识产权领域企业开展分级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召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建设,全市3人入选滁州市知识产权侵权鉴定咨询暨维权援助专家,为有需求的权利主体提供智力援助。

(三)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开展专利、商标、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标志、春茶(秋季)地理标志、明光老字号、“剑网2023”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6件、版权侵权案件2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2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5起,挽回损失100余万元。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建立明光市易受知识产权侵害企业名录,覆盖50余家企业。

(四)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质量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建专家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充分了解企业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和困难,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精准施策。全年发放各类知识产权宣传资料1200件,举办培训班4场,受益企业200多家、1500余人。

以上就是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今天我们把白皮书带到了现场,电子版也将于发布会后在明光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主持人:感谢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谢涛为我们介绍2023年明光市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白皮书》下面请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和知识产权股股长王丰通报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服装店侵犯“阿迪达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承办单位: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情简介】2023116日,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对明光某服装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在未取得“阿迪达斯”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在经营场所的店面牌匾、玻璃门、墙面等处使用“阿迪达斯”商标图案,混淆了服装来源,当事人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违法经营额1236元,依据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本案的查办有利于充分遏制侵权行为,切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本案积极主动回应群众投诉,以实际行动践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为群众创造安心放心的购物环境。

 

案例二:某农资经营部侵犯“金纳尔”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承办单位: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情简介】202339,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执法人员联合“金纳尔”复酶元素肥料厂家授权委托人员对潘村镇某农资经营部进行检查,经查,该批次“金纳尔”复酶悬浮平衡大量元素肥属假冒产品,侵犯了“金纳尔”注册商标专用权,涉案货值金额8360元,违法所得150元。依据规定,对其作出没收剩余侵权商品70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农产品复合肥料的质量关系到农业民生,在此领域的商标侵权及假冒伪劣行为较为隐蔽,消费者难以辨别,本案通过联合该商标持有公司授权负责人联合开展技术调查,最终查明当事人经营的产品确为商标侵权产品并予以处罚,充分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案例三:某商贸有限公司侵犯“梦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承办单位: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情简介】20231025日,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投诉人为安徽京梦强商贸有限公司,称明光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未经其同意,擅自售卖注册商标“梦强”的产品,并提供有梦强商标注册证(第30283552号)以及明光市公安局和明光市桥头镇政府的采购成交公告作为证据。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现场核查。经查,该商贸公司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该商标,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涉案货值15917元。依据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15917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该案涉及政府采购领域,该领域中商标侵权问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该案中,市场监管部门及时遏制商标侵权行为,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案例四:某家电经营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承办单位:明光市文化与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案情简介】202383日,明光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依法对明光市某家电经营部进行检查。经查,该店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实施了销售含有侵权内容的存储卡及车载U盘的行为(内容包含戏曲、音乐、影视等作品)。当事人已构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依据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没收317张含有音频、视频的存储卡及6张车载U盘,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的查办有利于充分遏制侵权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也表明了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对侵犯著作权行为坚决惩处和严厉打击的决心,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有利于营造尊重版权、崇尚创新的社会风尚。

 

案例五:某书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承办单位:明光市文化与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案情简介】2023612日,明光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依法对明光市某书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场所在售的1本出版物《成语多用小词典》存在纸质粗糙等问题。经鉴定,该出版物系侵权出版物,当事人已构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依据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成语多用小词典》1本,罚款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的查办有效打击了侵权盗版的违法行为,及时有效遏制了侵权行为的蔓延,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强化出版物经销商的版权意识,对维护出版物市场版权秩序和营造良性规范的出版物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六:魏某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承办单位:明光市公安局

【案情简介】202389日,明光市公安局接本市居民夏某报案,称其于20238月通过“闲鱼”平台购买的一台“某森”电吹风机在使用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遂报案至公安机关。

明光市公安局在经某森技术有限公司鉴定,确认夏某收到的为假冒“某森”电吹风机后,即对本案立作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进行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以售卖正品名义在“闲鱼”、微信平台挂售假冒“某森”电吹风机。魏某某接单后,将客户信息发送给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熊某某,洪某某、熊某某再联系上家通过快递给客户寄送假冒的“某森”电吹风机。至案发时止,魏某某销售假冒的“某森”电吹风机涉案金额一百余万元。本案魏某某、洪某某、熊某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现均已被移送起诉至南谯区人民检察院。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未经权利人授权而予以销售,侵犯权利人知识产权行为,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的查办充分展体现了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侵权假冒犯罪工作的决心和成效,有利于警示震慑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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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秦浩: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希望大家踊跃提问。


明光市人民政府发布记者:请问我市知识产权扶持政策有哪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谢涛答: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发展工作,制定出台《明光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质量品牌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为了方便理解、运用政策,我们进行了梳理归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创造资助。市域内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万元(获奖励的专利权人须缴满授权专利自授权当年起 5年年费)。新获国际 PCT 发明专利(每件最多2个国家或组织)发明专利的组织,给予4万元的奖励。

二是运用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 500万元及以上的,省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24万元。明光市做好相关协调和服务。

三是管理奖励。对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一次性给予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当年首次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其一次性奖励5万元。

 

明光市先锋网记者:请问我市对维护出版物市场著作权秩序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文化与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冯波答:明光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持续加强属地出版物市场、印刷企业及校园周边书店、报刊摊点、文具店等场所的清查摸排,特别是重点检查实体书店是否存在违规发行中小学教科书、发行盗版教材教辅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对电商平台传播、销售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工具书及其他出版物的监测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办侵犯著作权的案件。对出版物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欢迎大家关注。

 

融媒体记者:请问公安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或者说工作重点?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陶凯答:明光市公安局将坚持以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昆仑”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知识产权密度大、保护需求高、行业标杆企业和园区,融合为企服务警务室,探索、建立“枫桥式”“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主动、常态、精准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打击上将进一步强化主动发现、精准研判,坚持打整体战、合成战,实现“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打击目标。

主持人:希望我们市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