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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网友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明政办秘〔2013〕155号

来源:明光市人民政府 阅读: 发布时间:2017-12-28 10:57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网络已逐渐成为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咨询诉求、建言献策的重要平台。高度重视网络舆情,认真办理网友留言已是各级党委、政府改进作风、汇聚民情民智、关注民生、排解民忧的重要渠道和方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友留言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本文所指网友留言由市政府督查室统一交办,审核范围暂定为人民网、中安在线、滁州市政府门户网、明光市政府门户网中的网友留言和市长信箱。

(一)人民网网友留言致省长留言中涉及明光市的部分、致滁州市市长留言中涉及明光市的部分。

(二)中安在线网友留言滁州市板块中涉及明光市的部分、明光市板块致明光市市长的部分。

(三)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网友致市长信箱的来信涉及明光市的部分。

(四)滁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办理的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的网友留言涉及明光市的部分。

(五)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网友致市长信箱的来信。

二、职责分工与办理流程

网友留言办理实行“分类处置、分级负责、限时办结、全面反馈”的工作制度。

(一)分类受理。上述网友留言中的第一、二、三类由市政府督查室明确专人负责按时查看,第四、五类由市信息中心明确专人负责每日查看,及时收集登记、归类受理。

(二)分级签批。市政府督查室承办的网友留言应先送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签署拟办意见并视情报市政府负责同志签批,然后按有关要求办理。市信息中心负责自身承办的网友留言拟办工作,并视情呈报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签署拟办意见,其中涉及重要、敏感问题的部分参照市政府督查室承办的网友留言呈批程序。

(三)限时交办。市政府督查室、市信息中心依据属地管理、职能分工等原则和市领导批示,自批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网友给明光市留言交办表》(附件)分别交有关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办理,并明确办理时限、办理工作相关要求。对需要多个单位联合办理的,分别交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牵头,协办单位密切配合。市信息中心可通过网上交办缩短办理时限。

(四)按时办理。承办单位自接到交办单之日起3日内应办结。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向市政府办公室书面申请延期并说明原因,但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承办单位要尽可能与留言网友及时沟通对接,对网友留言交办事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切实解决问题,做到有问必答、件件落实。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积极吸纳合理的内容;咨询的政策、程序要明确答复;反映问题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明确时限和工作措施;不符合政策或因客观原因导致难以解决的要向网友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

(五)全面反馈。各承办单位要及时总结办理情况,按要求时限反馈至交办单位。反馈报告(代拟答复件)要力求政策把握准确、裁量适度,语言表述清晰、言简意赅、措辞得当,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送交办单位。

(六)审核回复。交办单位收到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反馈报告(代拟答复件)的当天应完成反馈报告的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应于1个工作日内分别报送有关负责同志复审,复审合格的应于1个工作日内直接向网友回复,或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初审、复审不合格的应交回承办单位限时重新办理。其中:

1.人民网网友致省长留言、致滁州市市长留言和中安在线网友留言滁州板块中涉及明光市部分的办理报告,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长审核后,报送滁州市政府督查室进一步审核处理。

2.中安在线网友留言明光板块致明光市市长的部分、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网友致市长信箱来信涉及明光市部分的办理报告,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市政府督查室以承办单位名义回复网友,部分重要、敏感问题的答复件需经分管市长审核,特别重大、敏感事项答复件需报经市长审核。

3.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网友致市长信箱来信、政民互动板块的网民留言的办理报告,由各承办单位按照市信息中心交办要求负责审核并回复。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市长信箱留言单位办理情况满意度调查,防止拖拉扯皮、流于形式,确保网友留言事项落到实处。

(七)整理归档。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各自承办的网友留言办理回复内容、领导批示等相关资料,一月一归档,并于次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相关档案移交市政府办公室收发室保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把网友留言办理工作摆上更加重要位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着力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现象,扎实做好网友留言办理各项工作。

(二)完善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专人分管、明确专人办理”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办理时限,认真执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制度,确保办理质量。各地各单位具体承办网友留言工作的联系人姓名、电话、信箱分别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信息中心(市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8023132,电子邮箱:mgzfdcs@126.com;市信息中心联系人:田昊,联系电话:8021202,电子邮箱:mgszf@126.com)。

(三)督查问效。市信息中心要每月汇总各地各单位网上留言办理工作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市政府督查室对网友留言办理情况要不定期开展抽查复核,对办理不及时、效果不理想的进行现场督查督办,根据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办理效果、回复网友情况适时进行通报。要将单位办理网友留言工作纳入效能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四)严明纪律。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在办理网友留言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控告、检举材料等有关情况外泄;依法保障留言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公开控告人、检举人的姓名和身份,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不宜公开的留言处理情况。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