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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箱留言须知

来源:明光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24-02-27 15:38 字体【  

一、受理范围:

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频道部门信箱24小时接收网友留言,网友需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认证中心注册并实名认证,再通过各信箱留言进行咨询、建议、投诉等。反映以下内容的留言不在本网站受理范围内:

1、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3、歪曲事实,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4、反映非本市管辖范围内问题的;

5、涉及军事、司法、党务、信访、进入司法程序等方面的诉求不在受理范围。

二、注意事项:

1、登录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用户中心会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请使用“个人用户”进行登录;

2、网友应当对注册信息及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3、请根据留言内容选择公开属性,留言内容应当表述清楚,内容完整,文字简炼,详略得当

4、应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5、信件提交后,请保存好办件编码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结果,也可以登录用户中心查看办理情况;

6、提交留言后请耐心等待,避免一信多投;

7、留言办结后,请在7天内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点评时需输入该信件的查询密码,如在办结后7天内未进行评价,系统将默认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