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办1月份工作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0-02-1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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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调整市级林长及责任区。按市总林长批示,根据市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对全市市级林长及责任区进行了调整,市级林长由原来13人,增加到22人,同时明确了牵头单位、林业技术员、警员等,为林长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2. 加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一是营造改革氛围。20191230日,明光市两办出台了《明光市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办发〔201911号)。市林长制办公室及时进行了宣传报道,《明光市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打造321”森林基地》先后在明光市、滁州市、省林业局相关媒体发表,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及时提示。在20201月份《林长制工作提示单》中,把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作为重点内容,提示各级林长予以重点关注,为下一步分解落实任务打好提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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