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明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0-12-29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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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明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一)

     

        为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倡导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市公安局按照市政府安排,拟于近期召开“明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由17人组成,其中: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桥头镇1名;明光街道1名;明西街道1名;政府部门6名(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名);社会团体1名(市妇联);烟花爆竹经营者1名;社会公众4名(大润发超市1名、酒店业主1名、网络报名2名)。

        本次听证会将通过网络报名在明光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名社会公众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有意参加者可将报名材料于202118日前发送至mgsxfb@163.com。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超过2人,将在报名的社会公众中随机抽取产生2名听证会参加人;如报名人数不足2人,将委托社区推荐。

        除网络报名者之外,其余听证会参加人统一由市公安局发函邀请。   

        二、社会公众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本市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二)热心社会公共事业,关心我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熟悉或了解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一定的工作调研、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附:明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doc

     

     

     

                                  明光市公安局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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