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监管】疫苗流通环节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2-09-01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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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疫苗流通环节专项监督检查。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点检查其是否具备符合疫苗储存、运输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是否对疫苗的储存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采购的第二类疫苗是否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向接种单位分发疫苗时,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进行运输,并进行温度监测,是否建立运输记录;是否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并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记录等。对疫苗预防接种单位,着重检查其是否有自行采购疫苗行为;疫苗储存温度是否符合要求,能否提供完整真实的“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收货时是否索取疫苗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核实和记录全程储存、运输温度记录,以及疫苗信息追溯系统使用和应急预案制定等方面。

        截至目前,该局已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疫苗接种单位25家;对发现的个别冷链记录不完整的单位提出及时整改要求,进一步督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预防接种单位严格落实疫苗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疫苗安全风险,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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