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明光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发布时间:2022-10-1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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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风险,有效防范和应对重特大灾害挑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滁州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明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一)进展与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市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尤其是遭遇了2018年雪灾、2019年伏秋冬连旱、2020年历史罕见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一定损失。面对自然灾害的风险挑战,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稳步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有力有序有效应对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十三五”时期全市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1%,低于1.5%的规划目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灾害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十三五”期间,《中共明光市委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全市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进,市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单位职责进一步调整,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发挥统筹作用,组织协调开展重大防灾减灾活动,指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能进一步整合,自然灾害管理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

    ——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不断提升。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实施,明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稳步推进。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抗台风、生态环境治理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不断加强,气象灾害、湖河水位、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农业病虫害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野生动物疫病等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全市气象观测站网平均间距加密到7.8公里,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基本实现,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89%,强对流预警时间提前量至38分钟。明光市-滁州市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初步建成,部门间信息进一步互联互通,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不断加大校舍及危房改造力度,实现三类重点校舍无危房,提高学校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截至2020年,明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34.97万亩,总投资4.0399亿元,项目涉及明西街道、张八岭镇、潘村镇、女山湖镇等14个乡镇街道,着力解决了农田高低不平、耕作难、灌溉难等田间基础设施落后的难题,增强了农田抗旱、排涝能力。全市林地、林木、女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黄寨草场得到有效保护。及时开展防火宣传、检查、物资储备检查和防火演练,通过设立防火检查站,推广“防火码”、利用防火高清监控,有效监控人为火源,受滁州通报表扬。通过明确森林防火职责、压实防火责任,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在森林公安转隶之后,实现平稳接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成地面喷药、灯光诱蛾等防治作业5.76万亩。在滁州市局的领导下,率先完成地震台站标准化改造,率先推广使用宏观观测点EGIS信息管理系统。持续在潘村镇、柳巷镇等淮河行蓄洪区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覆盖1.1万余户家庭,未产生农房保险理赔案件。

    ——自然灾害应急处突能力不断提高。“十三五”时期,全市灾害信息报送、共享更加及时,综合监测预警、重大风险研判、灾情会商、物资调配、抢险救援等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更加高效。灾害监测预警“最后一公里”得到畅通,所有的社区(行政村)实现了应急广播全覆盖。正在积极协调各方面,推进明光市综合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防灾抗灾能力不断增强,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防灾减灾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已经初步建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技术支撑,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队伍。消防救援指战员、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防灾减灾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灾害信息员在抢险救灾中发挥骨干作用。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不断完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及时得到有效保障。

    ——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成效不断凸显。“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范围持续扩大,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意识不断强化。全市各地各部门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救援演练,社会公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提升,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防灾减灾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成效凸显,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进一步提升。减灾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共成功创建4个国家级和5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个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22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防灾减灾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滁州市实施长江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方案》要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防灾减灾协同发展。探索建立森林火灾等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边界地区救灾应急响应协同机制和跨区域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建立长三角救灾物资储备区域一体化保障机制,逐步形成规划对接、平台共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应急共保的长效机制,有效应对处置区域内重大自然灾害,提高区域物资储备效能和保障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和面临挑战

    “十三五”期间,尽管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有效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安全风险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自然灾害给群众百姓造成的损失依然较大,据统计,全市年平均受灾人口11.16万人、紧急转移安置0.5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8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

    “十四五”时期,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形势仍然严峻,灾害综合风险更加突出。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各类自然灾害易发高发,干旱、洪涝、台风、低温、冰雪、地质灾害等灾害风险增加。构造断裂发育,郯庐断裂带贯穿我市部分地区,存在发生中强度地震的地质背景,灾害风险的系统性、复杂性持续加剧,对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此外,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尚未牢固树立。“重救灾、轻减灾”的倾向仍比较普遍,“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尚未完全落到实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尚待完善。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灾害信息共享仍有不足,基层应急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基础设施设防水平有待提升。交通、水利、农业、通信、电力等领域部分基础设施灾害抵御能力有待加强,城乡老旧危屋抗震能力差,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突出,部分中小河流防洪标准偏低,小型水库病险问题依然存在,蓄滞洪区建设滞后,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不足,“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观。灾害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有待加强。气象、水旱、地震、地质、森林火灾等灾害监测台网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尚在建设,遥感卫星、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有待加强,预报预警时效性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专业人才不足。自然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力量有待加强,社会应急力量素质能力亟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专业人才教育培养体系不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培训不够。

    (三)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平安美好生活充满期待,全社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高度关注,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

    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家综合实力大幅跃升,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强大物质基础。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将日益成熟和广泛使用,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积极融入南京和合肥都市圈,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和淮河生态经济带规划等国家重大战略,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政策叠加机遇,将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凝聚强大合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提升抗御自然灾害现代化水平,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新明光建设新征程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着力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生活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预防为主、综合减灾。把握灾害形成和发生演变的机理和规律,科学实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重点防治工程建设,完善建设标准并严格执行,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统筹协调,有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在应对自然灾害时分级负责,地方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并在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更加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科技赋能、精准治理。加强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新装备的运用,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新体系,努力实现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精准、抢险救援高效、恢复重建有序。

    ——依法管理、社会共治。积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法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防灾减灾救灾标准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巩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区分灾种分片治理积极推进应对自然灾害分片治理工作,各部门根据灾害的种类、级别、发生的区域,来划分任务进行防治救治,提高灾害治理的效率。

    (三)规划目标

    ——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立法取得积极进展。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年均因灾死亡率控制在每百万人口1人以内。

    ——灾害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其中,气象监测精密度达到88.75%,灾害影响区域内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到95%

    ——关键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进一步提高。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灾害发生10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灾害综合救助水平显著提高。

    ——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力量参与水平显著提高,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发挥。

    ——力争创建1个以上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创建35个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市每个城乡社区均有不少于1名灾害信息员,全部实现AB岗管理。

    ——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计划培训持证救护员1500人,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受益群众不低于1.5万人次。

    ——防灾减灾交流合作开创新局面,与长三角城市及毗邻地市等区域防灾减灾交流合作机制更加完善、成效更加显著。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

    1.深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

    强化部门优势互补、职责分工明确、责任无缝衔接的统分结合管理模式,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自然灾害防治综合指挥协调机构,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建立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深入分析查找各类自然灾害发生机理、致灾原因等特点规律,评估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成效,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防治措施和工作建议。健全完善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预案衔接和军地联合演练,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需求对接、联动指挥、行动协同,形成应急救援合力。强化区域防灾减灾救灾协作机制,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中,统筹构建区域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保障、联合应急救援等体系,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协同响应能力。

    2.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预案标准体系

    积极贯彻落实自然灾害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统筹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和单一灾种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着力构建新时代自然灾害防治法治体系。修订完善市和地方各级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强化动态管理,着力提升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健全预案演练、评估和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灾害应急演练。着力强化灾前、灾中、灾后等灾害防范应对过程性制度建设,探索制定地方性自然灾害防治标准,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健全灾害防治和风险防范控制标准、自然灾害预警标准和突发灾害分类分级标准以及应急信息处置、报送、响应、救援工作标准,加强技术标准的应用实施和宣传培训。

    3.不断健全灾害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

    继续推进完善各类灾害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建立应急、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统计、粮食和物资储备、气象、林业等单位的灾害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构建统一的灾害综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致灾因子、承灾体、救援救灾力量资源等信息及时共享。建立完善灾情会商、灾害损失评估的联动和共享机制,加强灾害趋势和灾情会商研判,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拓展人员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志愿者、基层各类信息速报员等作用。

    健全重特大灾害信息发布机制,统一做好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强化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不断健全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

    坚持政府鼓励、引导规范、效率优先、自愿自助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完善统筹协调和信息对接平台,大力培育、孵化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各专业类型和服务特长的社会组织,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综合风险调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慈善捐赠、生活救助、恢复重建、心理抚慰、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

    积极支持防灾减灾产业发展,依托现有安全应急产业基地、特色集群,着力强链、延链、补链,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促进全产业链系统集成,培育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格局。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升应急产业创新能力,促进防灾减灾科技成果产业化。建立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社会资源紧急征用补偿政策和制度。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的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保险大灾分散机制,探索建立农房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积极推进巨灾保险试点,建立健全“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保障民生”的巨灾保险体系和制度框架。推进完善农业保险、森林保险、居民住房灾害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和火灾公众责任等,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管理、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5.不断健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加强资源整合和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继续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系,鼓励开发使用在线课程和虚拟仿真教学,加大教育普及力度。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月、国际减灾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季节性和区域性自然灾害风险,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编制实施防灾减灾救灾教育培训计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完善跨部门协作和媒体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

    6.不断健全区域减灾交流合作机制

    立足我市实际,加强与毗邻县市防灾减灾救灾区域合作,建立应急协作机制,设置若干应急管理协作区,开展多灾种综合性应急协作,统筹应急资源与应急力量管理,形成跨区域应急合力。

    (二)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

    1.有效提升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

    积极响应安徽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完成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修订地震、洪水、气象、地质、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

    加强灾害风险监测空间技术应用,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加快灾害地面监测站网和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5G等技术,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全覆盖的监测体系,升级改造感知设备,持续提升气象、水旱、地震、地质、林草等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大力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强化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重大风险早期精准识别、灾害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完善多部门共用、多灾种综合、多手段融合、上下贯通的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精准度。完善跨部门、跨地域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和时效性。

    2.有效提升灾害工程防御能力

    强化防灾减灾关口前移,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源头治理。大力提高城乡住房和公共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和抗灾能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促进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进一步改善。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和重大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区管理;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专群结合智能预警。加强林区和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摸清和减少森林和草原可燃物载量,降低森林和草原火险水平,提高防灭火能力。加强林草生物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物灾害防治水平。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抗旱防雹、雨量调节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编制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图,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居民搬迁避让;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试点,持续推进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强化活动断层探测和城市活动断层强震危险性评估。加快防洪抗旱重大枢纽工程和蓄滞洪区,推进河湖堤防达标建设。实施全市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湖泊防洪综合治理等,补齐防洪突出短板。加快中小型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高抗旱供水水源保障能力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善城区、工业园区及重要乡镇的防洪排涝体系;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补齐短板,有效缓解积水内涝现象。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改造、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等工程。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应急避难场所,逐步提升避灾防灾能力。

    3.有效提升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能力

    按照资源整合、共建共用、区位互补、行动快速、救援高效的原则,构建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力量为突击、社会救援力量为支撑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针对森林草原火灾、洪涝灾害、地震、地质灾害、雪灾和台风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区域分布特征,按照就近调配、快速出动、有序救援的要求,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布局,完善指挥体系,强化先进适用装备配备等关键保障,提升快速精准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加强应急指挥部建设,建立指挥部指挥机制,建设智能化应急指挥平台,建强专业指挥与支持团队,打造专业化指挥员和专家队伍,建成上下贯通的应急指挥部体系和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实现应急指挥救援智能化、扁平化、一体化。面向应急救援队伍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加大先进适用的抢险救援救灾特种装备的配备力度,初步实现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现代化。进一步健全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旱灾和冬春生活救助等政策,提高灾害救助水平。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科学规划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在多灾易灾地区推广基层避灾点等综合减灾设施建设。

    4.有效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紧急配送和监管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加快推进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化管理。按照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原则,合理划分事权范围,做好储备资金预算,落实分级储备责任,科学确定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制定应急物资产能储备目录清单,形成以市级储备为支撑、镇村级储备为依托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最大程度地提高救灾物资的调运效率。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加强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应急物资。综合考虑区域灾害特点、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交通运输实际等,遵循就近存储、调运迅速、保障有力的原则,加快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设定灾害多发地区物流设施设防标准,提高重大物流设施抗灾能力和快速恢复能力。运用现代互联网技术,积极探索应急物资管理大数据应用,建立救灾物资进出库管理、库存管理、费用管理、往来账款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到2025年实现各类应急储备物资的实时监测、快速调拨、全程追溯。

    5.有效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针对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展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争取申报推荐一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引导带动市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强化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以及装备的研发与示范应用。以提升创新能力为核心,优化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引导明光浩淼等龙头企业等合作共建应急管理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等科技平台,加大应急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统筹建设自然灾害人才队伍,组建自然灾害专家智库,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6.有效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区域协同发展等战略实施,完善“县指导、乡为主、村服务”的城乡灾害综合风险防范体系和应对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城乡防灾减灾救灾发展。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组建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力量建设,建立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责任清单,出台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县乡村三级标准落实力度。乡镇(街道)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增强防范和第一时间处置灾害事故能力,强化基层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构建全市乡镇(街道)“一镇一委一站、一村一队一员”消防安全治理新模式,高标准完成全市乡镇消防队建设深入组织开展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大力推广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健全社区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预案质量,鼓励引导应急志愿者、社区居民参与防灾减灾活动,不断夯实群防群治基础。

    四、重点工程

    “十四五”时期,在优化整合现有防灾减灾救灾资源基础上,突出解决应对重特大灾害的关键和共性问题,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抢险救援、应急综合保障等能力提升方面实施9项重点工程,着力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一)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GIS、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全市自然灾害数据融合平台,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等的综合监测预警,推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资源汇聚交互,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对海量、多源、多灾种的风险监测数据进行快速处理分析,开展常态和非常态下各类自然灾害事件整体发展态势、多灾种灾害链的综合灾害风险全链条分析,提前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科学部署,构建科学、高效、先进、智能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全面实现自然灾害数据整合能力、风险发现能力、风险研判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综合决策能力、精准发布能力、协同共享能力及应对处置能力的提升。

    专栏1 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1借鉴安徽省级、滁州市级相关平台架构和模式,建立全市自然灾害数据融合平台。

    2.推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资源汇聚交互,开展常态和非常态下各类自然灾害事件整体发

    展态势、多灾种灾害链的综合灾害风险全链条分析。

     

    (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建设

    组织开展明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前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市委、市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开展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突出洪水、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查明区域减灾能力,建立全市分区域、分类型、分要素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根据国家统一开发的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评估与制图系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编制明光市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专栏2 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建设

     

    1.组织开展明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前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

    2.建立全市分区域、分类型、分要素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

    3.编制1:5万或1:10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

     

    (三)自然灾害抢险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

    加强建设森林(草原)火灾专业防扑火救援队伍,配备扑火装备,定期组织森林扑火培训和演练,提升发现、处置初期森林火灾的打早、打小、打了的能力。在水旱灾害常发地区、重点流域,依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等组建防汛抗旱专业队伍,着力构建紧密型、联动型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形成以专业化队伍为基础、第三方力量为保障的多层次防汛抗旱抢险队伍体系,加大防汛抗旱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力度,有效提升救灾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加强专业救援装备配备,强化实训演练。建立与民兵预备役部队的协同机制,加强区域性应急联动,提升区域性地震现场应急救援队伍跨区域应急协同能力。依托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地质灾害危险点防灾责任人等组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依托现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装备储运、训练设施和救援基地建设,加强应急培训教育和实战演练,拓展水上搜救、电力保障、道路抢险、通信保障等救援功能,持续提升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专业救援和综合保障能力。

    专栏3 自然灾害抢险救援队伍建设

     

    1.加强森林(草原)火灾专业防扑火救援队伍建设,在山区及森林资源密集区域,加强建设森林(草原)火灾专业防扑火救援队伍。

    2.加强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以专业化队伍为基础、第三方力量为保障的多层次防汛抗旱抢险队伍体系。

    3.加强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专业救援装备,强化实训演练,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区域应急协同机制。

    4.加强其他重点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拓展水上搜救、电力保障、道路抢险、通信保障等救援功能。

     

    (四)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

    综合考虑区位、交通、辐射能力等因素推进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及专业储备库建设,改善库房条件。实行标准化管理,优化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保持合理必要的物资储备种类和规模,积极储备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特别是加快推进基层备灾点建设,加强交通不便或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在灾害事故高风险地区开展家庭应急物资储备示范推广。落实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实战运用试点要求,推广使用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实现应急物资全程监管、统一调拨、动态追溯、信息共享、决策支持等多环节、全链条畅通。

    专栏4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

     

    1推进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改善库房条件实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保持合理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规模。

    2.积极储备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

    3.快推进基层备灾点建设,加强交通不便或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应急物资储备。

    4.推广使用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实现应急物资全程监管、统一调拨、动态追溯、信息共享、决策支持等多环节、全链条畅通。

    (五)自然灾害保险建设工程

    将保险业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防灾防损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多部门防灾防损协作机制。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灾害保险制度,补齐农房保险工作短板,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费合理分担的机制,积极协调推动将沿淮等多灾易灾地区纳入全市灾害保险范畴。探索研究巨灾保险制度和再保险制度,共同建立大灾风险档案,不断提高大灾风险管理水平。针对我市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实际情况,组织论证设计综合救灾保险,对因灾造成的人身、家庭财产、治安等方面损失予以理赔,多维保障受灾群众利益,减轻群众因灾损失。

    专栏5 自然灾害保险建设工程

     

    1.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灾害保险制度,合理提高理赔标准,积极争取扩大实施范围。

    2.探索研究巨灾保险制度和再保险制度,共同建立大灾风险档案,不断提高大灾风险管理水平。

    3.组织论证设计综合救灾保险,多维保障受灾群众利益,减轻群众因灾损失。

     

    (六)全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以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为基础,对全市地震易发区内城镇老旧住宅、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农村民居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利设施、危险化学品厂库、重要军事设施进行抗震鉴定、评估和加固,科学规划并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全面提升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能力,开展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示范建设。力争到2035年,大幅消减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切实增强全市房屋设施抵御地震灾害能力。

    专栏6 全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1.对全市地震易发区内的基础设施进行抗震鉴定、评估和加固。

    2.开展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示范建设。

    3.全面提升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能力,大幅消减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切实增强全市房屋设施抵御地震灾害能力。

     

    (七)自然灾害防治基础提升工程

    针对水旱灾,以“外引、内联、增蓄、提效”为主要治理思路,结合已建工程,构建科学合理的引调水工程布局,完善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

    针对气象灾害,建成明光新一代天气雷达,并入全国气象雷达组网运行,组建全覆盖的X波段双偏振雷达监测网,加密城乡气象灾害易发区监测站点,站网平均间距提升至6.5公里,提高数值预报模式本地化释用能力。

    针对森林草原火灾,完善林火监测系统,改善瞭望监测手段,提升林火监测能力和水平,力争重点区域林火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强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和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形成阻隔功能较强的林火阻隔体系,力争到2025 年,将滁州市现有宽度不达标的,断、残、缺以及布局不合理的林火阻隔带通过扩建和培育提高的方式,建设成防火效益高、分布均衡、体系完整的林火阻隔系统。力争全市实现国有林区路网密度3.1/公顷,重点区域阻隔网密度达到4.7/公顷。

    针对其他自然灾害,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新建和完善灾害防御的基础工程,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水平。

    专栏7 自然灾害防治基础提升工程

     

    1.以“外引、内联、增蓄、提效”为主要治理思路,结合已建工程,构建科学合理的引调水工程布局,完善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

    2.建成明光新一代天气雷达,并入全国气象雷达组网运行,组建全覆盖的X波段双偏振雷达监测网,加密城乡气象灾害易发区监测站点,提高数值预报模式本地化释用能力。

    3.完善林火监测系统,改善瞭望监测手段,提升林火监测能力和水平。加强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和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形成阻隔功能较强的林火阻隔体系。

    4.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完善其他自然灾害的基础防御工程,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水平。

     

     

    (八)防灾减灾救灾技术驱动发展建设工程

    加强明光市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明确其作为全市自然灾害专业技术服务管理机构的职能定位,与国家、省、市减灾救灾中心业务工作相衔接。主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政策研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灾情信息服务、灾情核查和损失评估、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建设、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救灾募捐、救灾物资储运等职能,为自然灾害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支持等,为党委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信息服务、科学技术支撑和决策咨询。

    专栏8  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支撑力量建设

    加强明光市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明确职能定位,与国家、省、市减灾救灾中心业务工作相衔接,为党委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信息服务、科学技术支撑和决策咨询。

    (九)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为保证突发性灾害事故发生后人员快速、有序疏散安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增强抵御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应积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扩大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完善场所配套设施,适应当前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人民幸福感。根据实际情况,试验性的开展老旧区域的整合居住,将留守居民集中安置,将零星的空闲建筑区化零为整,及时拆除老旧危房,消除隐患,就地设立避难点。在人员居住密集且人均避难面积不足的建成区,要尽最大可能,合理规划避难路径和多级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及中心避难场所)。同时,合理规划绿地建设,提高绿地的综合利用价值,日常可观赏,应急可避险。新区规划要按照设计的居住人数,规划足够的避难面积和对应功能区。

    专栏9  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1.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强化应急避难功能建设。

    2.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综合运用系统建设,实现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区、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管理与评价。

    3.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动全市各城市和农村社区建设应急避难场所、逃生路线指示牌,村(社区)综合减灾八大公共信息标识。按需配备相关的医疗救护、物资储备、供水、供电、消防、监控与广播等设施设备,供该区域的居民提供应急避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施本规划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的防灾减灾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阶段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与年度计划的衔接。

    (二)强化部门协同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整合资源,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统筹规划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完善政府投入、分级分类负责的防灾减灾救灾经费保障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持续保障投入力度。各地要统筹合理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管理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资金。完善财税、金融等政策,鼓励和动员社会化资金投入,推动规划相关任务和工程项目落实落地。加强防灾减灾项目用地保障,对纳入国家、省级和市级规划的防灾减灾重点工程项目,给予用地优先保障。

    (四)强化考核评估建立规划实施的管理、监测和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和部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体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确保规划实施取得成效,把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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