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明光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10-13 10:20
    【字体:打印

    明光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辉煌“十三五”已圆满结束,壮阔“十四五”又将启航。“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构建“美好新明城”重要时期。做好消防工作,全面提升火灾预防和灭火应急救援水平,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安徽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滁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明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和节点,把握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变革方向,抓住新一轮科技与产业革命的战略机遇,挖掘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积极推进国家全面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二、总体目标

    (一)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目标。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每年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乡镇街及各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明光市消防安全工作联合管理规定》有效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市政府将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每年组织考核验收。

    (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编制、实施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城区、开发区和各乡镇驻地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到100%,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同时,完成老城区及新建道路的市政消火栓欠帐的问题,确保“十四五”期间市政消火栓配置数量符合规范要求。继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棚建设,实现全市全覆盖。全市各乡镇、街道的新建成区、新建道路的市政消火栓要与道路建设同规划、同施工。

    (三)消防力量建设目标。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积极争取增加和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招收,管理和使用,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力量和农村、社区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全面推进,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十四五”期间拟在化工区消防站基础上继续完成其二期建设,新建交通路消防站(特勤站),并增招5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完善完成潘村镇及女山湖镇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和其余乡镇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

    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消防文员合法权益,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消防文员的人员工资福利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消防文员的年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与其职业等级及绩效等挂钩,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和抚恤待遇。政府专职队保障标准按照2020年市政府会议纪要(研究并通过市消防大队2020年招聘25名政府专职队员且每人保障标准由之前6万元/.年增长至8万元/.年)执行。2021-2025年计划招收专职队员50人。

    (四)国民消防安全素质建设目标。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将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防自救知识等内容纳入全民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五)消防经费保障目标。进一步完善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职业健康标准要求。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机制建设和装备建设,不断提高装备科技含量,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使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与日益增长的公众消防安全需求相适应。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安徽省消防救援队伍地方财政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政府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进一步完善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我市消防经费保障水平,“十四五”期间消防经费基本支出计划共5360万元,2021年计划基本支出经费760万元,2022年计划基本支出经费1000万元,2023年计划基本支出经费1100万元,2024年计划基本支出经费1200万元,2025年计划基本支出经费1300万元。

    (六)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目标。目前,我大队共有投入执勤消防站2个,其中二级普通消防站1(7个车库),化工园区消防站1(5个车库),拟扩建成特勤站(10个车库)。2020年大队采购25吨水罐消防车1辆、6吨水罐消防车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均未到货)。现有各类消防执勤车辆8辆,加上2020年采购未到货的3辆共有11辆消防车。待化工园区消防站扩建成10个车库的特勤站,届时大队两个站点共17个车库,现有各类消防执勤车辆8辆,加上2020年采购的3辆执勤车辆,大队共计有11辆执勤车辆,减去“十四五”期间,大队拟报废的1辆水罐消防车,大队还需采购7辆执勤消防车。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特勤站位于化工园的职能定位,大队拟在2021年配备轻型水罐消防车一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一辆;在2022年配备中重型泡沫消防车一辆、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一辆;在2023年配备举高喷射消防车一辆;在2024年配备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一辆;在2025年配备中重型水罐消防车一辆;五年计划投入装备专项经费3000万。

    按照“立足实际、科学统筹、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配齐配强化工区消防站基础装备车辆,优先满足灭火救援实际需求,按照装备统型工作方案完成消防员防护装备升级任务,配齐配强消防员18种个人防护装备和一批水带、灭火药剂等损耗类和一些特种防护类、抢险救援类装备器。

    (七)智慧消防建设目标。为解决灭火救援过程中出现掌控全局难、协同联动难、持续保障难的“三难”局面,进一步缩短了灭火救援响应时间,真正将乡镇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纳入到消防力量统一调度中,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2020年投入专项经费220万元,建设119指挥中心,在总队、支队的统一规划下利用科技手段规范从接警、处警、出动、反馈到处置完毕整个灭火救援流程的行为、环节,全面提高消防队伍快速反应灭火救援能力和管理能力。“十四五”期间实现城市智慧消防系统平台建设完成,进一步完善城市消防救援指挥体系。

    (八)火灾控制目标。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消防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0.07,较大火灾事故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法制体系,着力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1、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政府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平安建设体系统一部署,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推动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领域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会商、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社会单位要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完善考评和问责机制。市政府每年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各乡镇街、各部门进行检查督导,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政府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全面提升城乡抗御灾害整体水平。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要求,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努力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的整体水平。

    1、完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执勤车辆、消防装备,确保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完善城市消防站点建设,深化政企(浩淼公司)合作和政府采购消防服务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源补充消防救援装备力量。继续推进完善住宅小区和老旧居住集中区的电动车充电桩棚、公共停车场建设,实现其全覆盖。

    2、提升单位自防自救能力。指导社会单位积极开展以“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为核心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继续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价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高层建筑建设单位按有关标准设置逃生器材,倡导家庭配备灭火器,鼓励家庭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加强对居民社区消防车通道的管理,确保畅通。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居民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具备相应消防专业技能,负责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推进城乡社区消防工作。大力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90%以上的社区达到“五个一”标准:至少有一支志愿消防队、一名专()职消防安全员、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相关机构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建立行政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防联席会议等协调配合机制;2023年年底前,农村社区要配备消防安全专()职管理员,5000人以上的大、中型社区成立社区消防工作组;要充分发挥治安联防、巡防和保安队伍在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起火灾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加强对社区企业、出租屋和规模较小场所等处的消防安全治理,切实改善社区防火条件。

    4、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结合明光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及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易燃易爆及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领域综合性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适时开展综合性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易发生伤亡大、损失大和影响大的火灾的地区、行业和单位(场所),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社会单位要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查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凡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限期整改。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当地人民政府对依法报请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接报后7日内作出决定,并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整改。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对人民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及时查处。

    (三)提升消防宣传教育水平。以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为核心,大力开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消防宣传,落实部门消防宣传责任,不断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机制,全面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

    1、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各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开展经常性的公益消防宣传教育。大型公园、广场应设置消防宣传主题元素;公众聚集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要利用标识、图片、视频加强消防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强化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年11·9”消防日、重大节日和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强化消防教育培训。科技、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民防范意识。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教师培训和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内容,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鼓励中高等院校开设消防专业和消防课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加快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产品研发等社会消防专业人才。加大乡镇党政干部、行业部门负责人、村两委、重点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微型消防站站长、控制室值班人员等9类人员培训力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

    (四)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安徽省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市灾害和火灾特点规律,大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和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应对各类灾害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健全和完善依托消防救援大队,吸纳社会救援团队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2023年前,根据我市灾害事故主要类型,有所侧重地配备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水域救援、建筑倒塌、交通事故等训练设施;完善现有应急救援专业处置队伍建设,提高重特大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协调处置能力。

    (五)大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推进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以及火灾危险性大、距离消防救援队站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应按照《消防法》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

    2、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消防文员队伍建设发展。加强专职消防队和消防文员招收管理,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消防文员合法权益,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消防文员的人员工资福利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消防文员的年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与其职业等级及绩效等挂钩,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和抚恤待遇。2023年实现全市各乡镇达标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全覆盖,女山湖镇、潘村镇在2022年底完成全国重点镇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其它乡镇完成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

    3、推进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全市各乡镇、街道每个社区、带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均应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做到人员、装备、经费三落实,定期开展消防宣传和灭火实战演练,做到初起火灾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同时,就近区域的微型消防站要建立火灾事故处置区域联防应急机制,切实“小火自救、大火增援”火灾防控体系,切实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尤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六)建立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着眼消防事业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对消防工作重大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对消防装备建设经费等业务经费给予保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消防设施建设,确保建设资金落实。要完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公共消防事业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