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解读】《明光市“十四五”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1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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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商务局关于《明光市“十四五”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商发展,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电子商务发展政策精神,加强政策支持,先后出台了《明光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等文件,内容涉及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综合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推进农村便民服务网点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市财政设立电子商务发展预算资金,用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同时,组建了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电子商务的领导和协调。创成滁州市唯一一家“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商务局对编制《明光市“十四五”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高度重视,专门立题组织规划研究,在充分调研后,形成规划文稿。

    二、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州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明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明光市实际,制定此规划。

    三、起草过程

    市商务局通过对“明光市电子商务十四五规划编制研究项目”进行限额以下项目招标的方式,确定招标公司,市商务局带领安徽巅峰智库咨询有限公司对主要企业及乡镇进行走访调研,规划编制期间,共组织专业团队深入明光17个乡镇调研3次,组织本土电商企业召开规划编制座谈会5次,参考省市商务局意见修改7版,最终确定《明光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四、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市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明显提升,到202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75亿元,电子商务普及率超过70%,形成电子商务产业链人才培养体系,培养电商复合型人才5000人以上,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以上。

    五、主要内容

    (一)壮大电商经营主体

    一是积极引进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探索与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吸收先进经验,大力建设电商产业园,实现借船出海、借力发展。二是加快培育专业电子商务企业。利用电商产业快速发展的契机,发挥明光已有电子商务企业的带动作用,支持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三是推动传统企业电商化。加强对传统企业的分类指导,引导传统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二)加强电商载体建设

    一是提升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明光广大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完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大力建设本地电子商务平台。依托明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建设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充分发挥电商平台的引导及整合的引擎作用,带动我市电商产业发展。三是打造电子商务特色集聚区。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公司等落户园区,配套完善咨询、设计、营销等专业服务和金融、会计、法律等商务服务。

    (三)优化电商生态系统

    一是构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将明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为以公益为主、市场为辅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电商资源。二是打造电商特色行业服务平台。依托明光省级电商产业园,采取企业主导、市场化经营、政府支持的方式,培育一批在明光市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服务平台,提高本市特色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三是搭建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平台。引进一批专业的整合式电子商务代运营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本土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向电子商务代运营服务延伸。四是建设电商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强化和完善电子商务技术创新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有效运行机制。五是建立农特产品交易和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以明光农特产品为依托,建设绿色生态农特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整合资源,建设明光农特产品原产地主要产品、特色品牌的产品质量标准化、食品安全监管等一体的生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四)拓展电商应用范围

    一是拓展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发挥昊昊蜂业、海春米业、永言水产等企业的带动作用,整合关联企业资源,实现企业间业务流程的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二是拓展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互联网+流通”建设,支持流通企业信息化建设,鼓励流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三是拓展“三农”电子商务应用。充分发挥“明光艾草”“明光绿豆”“女山湖大闸蟹”等的特色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双向互动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四是拓展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应用。整合老嘉山、八岭湖等景区及明光民间艺术特色商品、餐饮、酒店等文化旅游服务资源,建立包含完整文化旅游要素的资源数据库和具备在线交易功能的电子商务平台。

    (五)促进电商创新创业

    一是优化电商创新载体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园区的标准化建设,鼓励园区强化服务,大力发展特色园区,支持创业苗圃、专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发展和市场化运作。二是倡导依托电子商务创业。支持企业自建品牌,提高商品附加值,挖掘产品新内涵。积极引导外出明光人返乡兴业、返乡创业、返乡就业、返乡置业。三是大力发展电商创新创意产业。鼓励企业自主研发信息技术创新产品和数字化创新软件,立足明光本地特色资源,依托淘小铺、东小店等社交新零售平台,大力发展社交电商。四是主动探索“互联网+”新模式。立足阳新产业优势,积极引导电子商务相关群体探索“互联网+”、直播带货等新模式。

    (六)强化电商品牌建设

    一是规划电子商务地方品牌建设。引导对售前农产品进行初步的清理筛选、质量分级、保鲜包装等处理,提升产品档次品味,统一策划包装、设计、营销,实施品牌创建计划。二是加强电子商务线下产品研发。结合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的要求,精选明光特色产品,充分挖掘产品的内在文化,统一策划品牌、包装。三是推动农特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与淘宝、天猫、邮乐网、供销E家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密切与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营销大户、专业合作社及大型超市、大型餐饮连锁企业等合作。

    (七)优化电商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开展对接。二是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建设我市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三是营造良好市域网商文化。对产业发展创新、创造就业机会成效显著的企业,优先帮助其认定为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加大中小企业培训力度,扩大网商群体。四是促进电商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示范经营者建设,加快建立诚信共享机制。严厉打击利用电子商务从事各种违规违法犯罪活动,避免无序竞争。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领导,分解落实任务;二是加大政策引导,提升扶持力度;三是优化服务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四是加强环境建设,营造发展氛围。

    七、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明光市商务局

    咨询电话:0550-8153125

    联系方式
    0550-815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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