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12-2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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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明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明光市蕲艾保健服务中心虚假宣传案

    2022年3月3日,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对明光市蕲艾保健服务中心销售同健牌益寿泰胶囊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查处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15日,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明光市二中路职高商住楼74号的明光市蕲艾堂保健服务中心进行检查,发现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多名老年人在听养生讲座,宣传销售同健牌益寿泰胶囊(生产厂家:武汉海奥圣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净含量7.5g,共30粒,生产日期:2021年7月3日,保质期2年),宣传视频内容有“全面修复调节人体:免疫系统、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字样的宣传用语。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11月28日通过微信联系从厂家购进的海奥圣同健牌益寿泰胶囊。由上家提前一天发送视频链接码发送到当事人的手机上,由当事人在电脑上登录播放给老年人观看。共发送10次,每次的视频内容不一样。当事人宣传的主要内容是:益寿泰胶囊能全面修复调节人体八大系统(免疫系统、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能够增强免疫力,延迟衰老,抗突变。通过试服,血糖高的、血压高的都可以调节,吃了7天后白头发可以变黑。腿疼腰疼的、走路不利索的、有拐杖的,吃一段时间后就能把拐杖扔掉,正常行走了。有两年瘫痪史的,吃了益寿泰胶囊10天后能够自由行走。可以预防癌症,吃了后20年不得癌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明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对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的弱点,夸大保健品的功能,宣称可以治疗疾病预防癌症,违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对其进行立案处罚。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老年人以及疾病患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二、明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滁州市金达石油有限公司明光东风路加油站虚假宣传案

    2022年9月1日,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对滁州市金达石油有限公司明光东风路加油站虚假宣传案进行查处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23日,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在对位于安徽省明光市东风大道的滁州市金达石油有限公司明光东风路加油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门口的宣传海报上写有“活动时间: 6.20-6.30,汽油直降8角/L,充值综合优惠1.6元/L”的宣传用语。但该加油站销售的92#汽油实际售价为8.86元/L,该汽油原价为9.26元/L,实际降价幅度为0.4元/L,当事人对汽油销售价格存在虚假宣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明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油价是老百姓关注度高的民生问题之一,虚假宣传油价降价信息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成品油市场领域违法行为,起到了查处一起,警醒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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