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明光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21日
明光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 〔2020〕1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等文件精神,对照《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2024年顺利通过国家认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普及普惠”的工作思路,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增强办园活力,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更好实现幼有所育,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24年,全市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情况等各项指标达到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标准,实现县域内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顺利通过滁州市、安徽省评估验收和国家认定。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为明光市人民政府。
(二)按照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均纳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范围。
四、组织实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统筹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
(二)加强幼师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幼师队伍工资待遇发放。按幼儿园教职工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使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加大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开展全市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三)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市教体、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民办园的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及年检制度,认真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要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园区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
(四)不断提升保教质量
市教体局要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好幼儿园科学保教工作。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要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督促指导全市幼儿园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内容,切实提升保教水平。要组织开展县级一类幼儿园评定,鼓励各幼儿园积极争创滁州市级一类园。建立滁州市一类园与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3年3月—4月)
1.制定《明光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明光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发动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5月—8月)
1.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并对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逐项落实督导评估任务。
2.对照评估指标,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类评估指标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连贯。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巩固提升无证园治理成果。针对部分符合办园标准和办园资质的新建民办园,严格把关,核发办学许可证后,准许招生,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幼儿园的行为。
4.落实《安徽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安徽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移交。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9月—10月)
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明光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10月底前对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自评材料。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
(四)督导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11月—2024年10月)
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明光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11月底前向滁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和自评验收材料,提出初核申请。2023年12月前接受滁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初核。2024年6月30日前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评估。2024年10月前接受教育部评估认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照评估指标,认真开展自评工作。明光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通过微信、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重视、关心、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责任,对标落实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敷衍塞责、拖拉推诿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同时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依照考核细则分解任务,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对整改达标的项目实行逐一销号,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1.明光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明光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3.明光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口径说明及成员单位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明光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统筹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组织实施、迎检验收的相关工作,按实施意见部署、推进的重点任务,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特成立明光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传宗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缪传凤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於 星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何家祥 市教体局局长
王 辉 市委编办主任
朱其昊 市发改委主任
孙 铁 市科技局局长
王付军 市公安局政委
吴光荣 市民政局局长
胡书玲 市财政局局长
葛 弢 市人社局局长
王凤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华少宝 市住建局局长
陈 香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 芳 市卫健委主任
王大虎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史 瑞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世锋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陈太原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尹相杰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柏玉成 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何金海 市移动公司总经理
黄介军 市联通公司总经理
申正勇 明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徐 飞 明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周 波 明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臧长春 明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吴 晖 张八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振国 三界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主持政府工作)
宣德锋 管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晨超 石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崔 艳 涧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凯 自来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胡红军 苏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娄轩阁 女山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 力 桥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姚正利 古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兵 潘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 瑞 柳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翔宇 泊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姚 刚 市教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家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姚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因人事变动或分工调整需要调整人员时,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下文。
附件2
明光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明光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教育职责,继续巩固和发展明光市学前教育取得的成果,建设和谐、美好新明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现对各乡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教育职责进行如下分解。
一、市政府办公室
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纳入市政府议事日程;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及时通报情况,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二、市教体局
具体协调落实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乡镇、有关部门及各幼儿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组织开展县级自评;为幼儿园办理办学许可证。
三、市委编办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学前教育教师编制,积极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做好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保障工作,逐步达到国家、省级幼教编制标准;办理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
四、市发改委
负责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负责核定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五、市科技局
做好幼儿园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幼儿园做好科普活动。
六、市公安局
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七、市民政局
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低保家庭学生的信息录入工作。关心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的学习、生活,发动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八、市财政局
负责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重点调度城区新建幼儿园、乡镇易地搬迁幼儿园建设资金;落实好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政策。
九、市人社局
负责在教师职称、岗位设置等方面向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薄弱幼儿园倾斜,支持城区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支教。
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优先保证教育项目的建设用地,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办理不动产权证。
十一、市住建局
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幼儿园基建工程的有关费用;依据国家标准,落实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环境检测报告。
十二、市交通运输局
会同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和乡镇街道对校车行驶路况及停靠点进行勘查评估,确定路线。
十三、市卫健委
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防疫和保健工作指导,宣传普及疾病预防知识,指导幼儿园落实疾病预防措施;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十四、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安全各方面防范、检查、整治工作,配合做好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
十五、市市场监管局
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管,加强对幼儿园收费工作监管,负责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六、市城管执法局
做好幼儿园城管法律知识主题教育,向幼儿宣传普及城市管理知识,负责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十七、市融媒体中心
配合市教体局等部门做好创建的各项宣传报道工作。
十八、市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校园内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污水防治与大气污染防治等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
十九、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负责幼儿园的校园网项目,为幼儿园提供优质的网络服务。
二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做好辖区内无证园整治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入园工作,指导监督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有新建园舍任务的学校,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3
明光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口径说明及成员单位任务分解表 |
|||||
督导评估指标 |
督导评估要点 |
督导评估指标口径说明 |
评估办法 |
责任单位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
1.普及普惠水平 |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 |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 |
公办园是指由国家机构举办,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利用财政性经费或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园是指通过教育部门认定、面向大众、质量合格、接受财政性经费补助或政府其他方式的扶持、收费执行政府限价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要符合《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扶持和规范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意见》(皖教基〔2017〕23号)规定条件。确认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应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实地查看各类幼儿园情况,核查普惠性民办园合同签订情况及挂牌等公示情况,核查县域内适龄幼儿数、在园幼儿数、公办园在园幼儿数、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需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县域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计算公式为:在园(班)幼儿总数/县域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数(个别地区为4~6岁年龄组人口数)*100%。 |
市教体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
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 |
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 |
||||
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
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
||||
2.政府保障情况 |
4.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
4.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 |
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出台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
查看文件、会议资料和活动记录,询问园长和教师,核查幼儿园数、党员数、应建立党组织幼儿园数、实际建立党组织幼儿园数、党的组织覆盖幼儿园数、党的工作覆盖幼儿园数。 |
市政府办公室 市教体局 |
5.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
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含民办),已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配备党员教师或党建指导员。 |
市委教育体育工委 |
|||
5.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
6.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
县级政府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充分考虑区域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城乡均衡布局、入园需求变化等因素,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
查看幼儿园布局总体规划文件及幼儿园布点分布图,查看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教体局 |
|
7.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选定具体位置实施点位控制,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确保优先建设。 |
||||
6.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 |
8.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
重视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要根据情况解决好交通问题,也可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
查看乡镇数、有公办中心园的乡镇数、没有公办中心园的乡镇名单;查看农村幼儿园实际建设和使用情况。 |
市教体局 各乡镇街道 |
|
7.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
9.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落实《安徽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
查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完成情况;查看现有城镇小区数、配套幼儿园数、办成公办园数、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数、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数;查看配套园实际建设和使用情况。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教体局 |
|
10.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
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规划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的使用性质和用途,切实保障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运转良好。 |
||||
8.财政投入到位 |
11.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每年不低于500元/生,如遇标准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公共预算给予保障;规范资金使用。 |
查看文件和资料;查看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公办园名单、拨款凭证;查看企事业等单位办园财政补助政策、企事业单位等办园名单、补助凭证;查看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拨款补助标准、普惠性民办园名单、补助凭证。 |
市财政局 市教体局 |
|
12.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 |
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 |
||||
13.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
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标准市本级(市辖区、不含县改区)不低于300元/生·年、其他县(市、区)不低于200元/生·年,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及本级资金给予保障并规范资金使用;县级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
||||
9.收费合理 |
14.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 |
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公办幼儿园执行价格主管等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 |
查看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文件;查看调整收费标准的材料;查看对乱收费问题查处情况的材料;查看幼儿园的收费情况及收费标准公示情况。 |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 市教体局 |
|
15.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
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
||||
16.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
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按规定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无其他违规收费;没有跨学期预收费现象;没有关于幼儿园不合理收费的有效投诉;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
||||
10.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
17.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
落实省定及当地关于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政策;制定公办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相关政策措施;没有拖欠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的现象;没有公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
查看公办园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情况的文件及工资发放情况;查看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保障情况;查看民办园教师待遇保障情况的文件及工资发放、社会保障购买等情况。 |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教体局 |
|
18.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
落实省定及当地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有关政策;没有拖欠民办园教师工资的现象;没有民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教体局 |
|||
18.各类幼儿园需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 |
县域内各类幼儿园必须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教体局 |
|||
11.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
19.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
县级政府成立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幼儿园安全监管责任;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幼儿园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方面专项督查检查。 |
查看部门合作机制建立及监管文件与具体工作情况;查看幼儿园相关资质证书;查看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安全工作情况。 |
市政府办公室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分局 市交通局 市住建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卫健委 市应急管理局 市教体局 |
|
20.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
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县域所有幼儿园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
市公安局 市教体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卫健委 市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 |
|||
12.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
21.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
民办园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由县级教育部门依法进行前置审批,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完善年检制度,将年检结果与对民办幼儿园奖补、评先评优相结合。 |
查看民办幼儿园审批情况的文件资料;查看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情况和公示情况的资料;查看民办园年检制度情况及相关资料;查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文件、幼儿园督学责任区数、责任督学数、挂牌督导全覆盖比例;查看无证园治理情况的文件及相关资料;赴幼儿园实地查看幼儿园证照情况、挂牌督导情况、规范收费情况。 |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政局 市教体局 |
|
22.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
县级教育部门制定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及时公布并更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市教体局 |
|||
23.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已开展一年以上,至少有一年的县级督导评估报告。 |
市教体局 |
|||
24.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
按照《安徽省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的要求科学设置幼儿园督学责任区,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县域内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
市教体局 |
|||
25.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
已开展无证园排查、分类和治理工作;县域内全面消除无证园。 |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政局 市教体局 市公安局 各乡镇街道 |
|||
26.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
督促指导民办园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费用的收取与使用;民办园没有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和过度逐利等行为。 |
市财政局 市教体局 |
|||
3.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
13.办园条件合格 |
27.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
2017年前建设的幼儿园,3/6/9/12班规模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11.2/15/14/13平方米,生均园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8/9.9/9.2/8.8平方米,分班活动场地每生2平方米,公用活动场地每生2平方米。绿化用地每生不小于2平方米。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符合国家和我省配备要求,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不达标的现象。 |
查看幼儿园园舍条件达到国家或省定标准的幼儿园数、幼儿园名单、达标比例(分2017年前后);查看幼儿园玩教具和幼儿园图书配备达到国家或省定标准的幼儿园数、幼儿园名单、达标比例;实地查看幼儿园用地及房舍、图书、玩教具配备的具体情况。幼儿园园舍条件主要评估3项指标。在全面改善园舍条件前提下,选取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幼儿园建设标准》中的3项指标为督导评估标准,即“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这3项园舍条件指标,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必须全部达标,2017年以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要尽快有计划通过改扩建或者减少招生人数等措施达标。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 市教体局 |
28.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
2017年后建设的幼儿园,容积率宜为0.55-0.65,生均园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84/10.44/11.65/11.12平方米,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其中共用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分班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绿化率不低于30%。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符合国家和我省配备要求,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不达标的现象。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 市教体局 |
|||
14.班额普遍达标 |
29.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
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的规定。 |
查看县域内幼儿园总班数、符合规定的班数、符合规定的班数占比;实地查看幼儿园班额情况。 |
市教体局 |
|
15.教师配足配齐 |
30.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
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财会人员、安保人员等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规定配足配齐。其中,教职工与幼儿比全日制不低于1:7、半日制不低于1:10;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半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
查看县域内在园幼儿数、教职工数、专任教师数(全县幼儿园教职工花名册)、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公办园教师编制管理的文件资料。 |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教体局 |
|
31.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
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 |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教体局 |
|||
32.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
县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教体局 |
|||
16.教师管理制度严格 |
33.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
制定并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县域内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因受疫情影响,对2020年新入职教师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
查看制定并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的情况;查看园长数、持证数、持证比例;查看专任教师数、持证数、持证比例;查看幼儿园教师培训的文件和相关材料;查看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及相关资料;实地查看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及相关材料。 |
市人社局 市教体局 |
|
34.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
制定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制定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计划,明确培训轮训目标和内容,有效开展培训轮训。 |
市人社局 市教体局 |
|||
3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
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
市人社局 市教体局 |
|||
36.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
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没有发生幼儿园教师因师德师风问题入刑或在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
市公安局 市人社局 市教体局 |
|||
17.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
37.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
县域内所有幼儿园注重保教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建立良好师幼关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幼儿园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提供充足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没有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没有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没有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没有对幼儿园“小学化”问题的有效投诉;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
查看县域内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工作的文件及相关材料;实地查看幼儿园科学保教工作情况。 |
市教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