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明光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4 09:18
    【字体:打印

    一、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电子商务作为当前中国最具活力的经济活动之一,省市都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专门针对电子商务、冷链物流、跨境电商等服务的配套政策,对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作了具体要求。

    202112月,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皖电商20211号)文件、20207月,滁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2024号)文件、20225月,滁州市商务局与滁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滁州市商务局、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滁商办202244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需要出台相关政策给予扶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滁州市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优化电子商务环境,形成新经济、新业态布局,推动明光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据202112月颁布的《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皖电商20211号)文件、20207月颁布的《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2024号)文件以及20225月,滁州市商务局与滁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滁州市商务局、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滁商办202244号)文件,结合明光市实际市商务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调研,草拟了《明光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讨论稿),经过征求相关单位及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并于2023220明光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形成该《扶持办法》。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该《扶持办法》与上位法不相抵触。报请市政府领导审阅并修改,最终形成送审稿,最后于2023524日,由明光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

    四、工作目标

    促进明光市电商产业健康发展、扩大全市电子商务主体规模,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电子商务网络销售额持续增长。

    五、主要内容

    (一)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一是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委托专门机构运营,每年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运营费用补助。二是支持电商产业集聚。对入驻电商产业园连续运营满6个月且网络交易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快递量每月达到10000单以上的电商企业,给予每年每平方40元补助。三是支持电商特色馆建设。对企业建设的线下特色产品展销馆、体验馆等开展脱贫村农产品收集,对年网络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运营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扩大电商主体规模。一是支持电商主体回迁。在我市从事电子商务工作且年网络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店铺主体从外地回迁明光,回迁后可按照当年网络销售额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二是支持工业产品网络销售。对销售明光本地工业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或市级重点主导产业相关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三是支持农村电商冷链仓储建设。对开展农产品上行的电商主体,按照2023年之后新增冷链仓储设备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推动电商助力乡村振兴。一是支持电商主体开展农村产品上行。对经省或滁州市认定的农村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按年网络销售额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二是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二年以上稳定协议,给予电商企业网络销售额5%,最高不超过10万的一次性奖补。

    (四)加强线上品牌培育。本地电子商务企业拥有自主品牌,且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单品年网销额超50万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获得安徽省十佳好网货百佳好网货等品牌主体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五)支持跨境电商建设发展。对本市相关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年度跨境电商网络销售额达到100万美元及以上,按照年跨境电商网络销售额1美元给予其2分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于建设或租赁海外仓且当年仓库货物交易额50万美元以上(含50万美元),按照海外仓固定资产投资额或租赁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市商务局将会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好《明光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让符合政策的电商企业切实得到扶持,推动全市电商产业加快发展。

    七、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明光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不理解之处,可咨询明光市商务局电商办,咨询电话:0550-81531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