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明光市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明政办秘〔202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市司法局根据各地各单位报送的《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编制了《2022年度明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等。
二、《2022年度明光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的承办单位要对标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2022年度明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制定明光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2年1月 |
2 |
修订明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
市审计局 |
2022年2月 |
3 |
制定明光市“数字明光”建设总体规划 |
市数据资源 管理局 |
2022年3月 |
4 |
制定明光市地震应急预案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3月 |
5 |
制定明光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其他附属物等征收补偿标准制定成果报告 |
市住建局 |
2022年4月 |
6 |
制定明光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暂行办法 |
市住建局 |
2022年4月 |
7 |
制定明光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办法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年5月 |
8 |
修订关于鼓励企业加快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
市财政局 |
2022年5月 |
9 |
修订明光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2年5月 |
10 |
制定明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
市住建局 |
2022年6月 |
11 |
制定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2年6月 |
12 |
制定明光市市域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 |
市城管执法局 |
2022年7月 |
13 |
修订明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市住建局 |
2022年8月 |
14 |
制定明光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
市教体局 |
2022年8月 |
15 |
制定明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 |
市住建局 |
2022年9月 |
16 |
制定明光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2年10月 |
17 |
制定明光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
市残联 |
2022年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