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明光市“旱改水”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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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旱改水”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从2020年11月14日开始试行,2022年12月31日试行结束。在此期间,我市实施“旱改水”项目5700亩,通过“旱改水”项目,改变了农业生态条件,提高了耕地利用率,增加了耕地资源库水田面积,实现了全市耕地总量占补平衡。

    为确保我市今后“旱改水”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明光市“旱改水”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社会公众可对《明光市“旱改水”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您在本页面下方“发表意见”处在线提交,或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xia.chun.guang@163.com联系电话:0550-8135009。


    附件:1.明光市“旱改水”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文件起草说明.doc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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